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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欠款纠纷案作者:杨洪毓 时间:2011-06-08 刘某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向曲某借款共计8万元,口头约定是5分利,刘某在开始2个月按约定向曲某偿还利息,但此后就均无再向曲某还款。曲某多次向刘某催要,刘某均予以推脱或者不见。曲某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我作为其代理人。合同纠纷仲裁 。 我们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请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可是在法院向被告刘某送达起诉状的时候,被告躲了起来,造成法院无法送达的尴尬局面。于是我们只能再想办法,设法找到刘某现在居住的地方和联系方式。经过我们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她女儿的饭店地点,11招调节你的职场“鸭 创业人物 梨”。并知道 她也经常居住于此,只是该饭店只是在下午4时以后才开门营业。于是我们向法院提交了该信息,法院依照此信息向被告依法送达。我们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如曲某的银行本资金往来证明,被告当初向曲某亲笔书写的欠条等。可是当我们在按期开庭时,被告缺席,但这并不影响正常的开庭程序,法院依法做了缺席判决。 当判决下来的时候,问题又出现了,该被告又消失躲了起来,那么判决就无法送达被告,那么这意味着被告偿还借款和利息就又会落空,执行就无法实现。我们最后选择的做法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虽然这样时间会很长,但是为了能让判决即生效力,能让原告曲某的权利得到保护,并且要符合法律程序,那么公告送达是最好的办法。 有些时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但真正操作起来却会出现诸多问题,我们就要在遵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找到一条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最好办法,才能得到最想要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