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北京一法人代表慌称百事公司经理染SARS被公诉
时间:2011-12-16 14:34
来源:王献康
作者:风中的叶
中国法律网
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旭为发泄不满,编造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肖某出现SARS症状的虚假恐怖信息。三十日,黄旭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三十二岁的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旭因对肖某不满,于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十一时许,与本公司职员李雁编造百事公司经理肖某出现发烧、咳嗽等SARS症状,后李雁以百事公司职员的名义拨打北京“一二0”急救中心电话。 急救中心于当日十二时许派急救车前往百事公司所在的汉威大厦出诊,造成大厦内工作人员的恐慌,影响了该大厦的正常工作秩序。对比一下江苏法定婚假多少天。后受害人肖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定婚假。 公诉机关认为,黄旭、李雁无视国法,正值北京疫情高发时期,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均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故提起公诉。 依照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当事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悉,北京市二中院将于近期开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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