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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徒步的人,从1993那个年份跋涉而来,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他们固执地记下眼睛对现实的观察,记下思考,怀疑和焦虑,也记下那些不管命运如何坎坷仍然有梦的人。 【原标题:一部法律生活之简史——写在《方圆》杂志创刊20年】
《方圆》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现场
莫言在座谈会上致辞
一本杂志可能无法改写一个时代,却能记录和见证一个时代。《方圆》的历史正是20年来中国法治截面史。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注定是一个热闹纷繁的时代。改革开放的步伐昂首阔步,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关节都在发生变化,法治建设也开启了新的历程。 1992年夏天,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扬批给检察日报社总编辑刘佑生一份报告,要求创办一份法制类文艺刊物。肖扬认为,创办这样一个刊物,一方面可以满足各地检察机关对于法治文化建设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文艺刊物的表达方式,加强检察机关同群众的联系。 经过半年多的筹备,1993年3月,《方圆》创刊。 与法治共同成长 起初,《方圆》是一份以纪实报道的形式、用文学笔法叙述法律事件的法制类文学月刊,这也是当时新闻报道的主流形式。从《方圆》试刊号封面设计上可以看出其细腻内敛的气质:大范围暗色调做底的背景上,一位被绳之以法的年轻女犯,神情迷茫,手腕上的镣铐闪着悲情的冷光。这一直观的影像作为《方圆》杂志早年历史切片,为其后来发展提供了一份可资借鉴的史料。 随着“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现代法治理念逐渐走进百姓生活,《方圆》也在社会发展与自身选择的双重作用下逐渐转型,寻求一份新闻杂志的价值呈现与担当。 2002年,《方圆》由原来的法律文学刊物转变为法制类新闻杂志,由案例纪实转向思辨法治,由黑白纸张转变为全彩版铜版纸印刷。 变革没有“大力丸”,在人才到物质都较为艰苦的条件下,《方圆》脚踏实地,步步为营。从《检讨海关》到《黑白足球》、从《胡长清赃物拍卖》到《赤脚律师》,《方圆》关注法治与民生的焦点热点问题,贴近老百姓的法律生活。 改版后的《方圆》收获了全国法制好新闻奖、百种重点期刊称号等荣誉称号。2003年,《方圆》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图书奖”一等奖。2005年,方圆杂志社被核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并聘请著名作家莫言为名誉主编,出版周期由月刊改为半月刊。 改版后的《方圆》树立了文本探索新标杆,形式上更加灵活,内容上加强了原创性新闻报道和重大案件报道的力度,陆续推出了《一个退休检察官与84份阵亡通知书》、《举报唐家钰》、《雅贿江湖》、《蚁贪》、《黑户村困局》、《器官买卖黑市调查》等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报道,相继引发了舆论热潮。 2009年,《方圆》出版周期由月刊改为旬刊,其中每月两期《方圆》(法治版),一期《方圆》(律政版)。法治版主要报道法治新闻热点,律政版则以“记载和分享律师精英阶层的成长与成功”为理念,从律师视角关照法治新闻。此时的《方圆》已褪去青涩走向成熟。 方正法度,圆融情理 法治就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法治生活的主体,每一天都可能遇到一些法律事件,而我们或许也已经习惯用理性有序的思维去梳理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纠纷和问题,这一切自然而然的走向,都可以作为法治类新闻媒体所要去挖掘、探索和报道的对象。 作为一本法治类新闻杂志,《方圆》报道注重的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的宣传和法律知识的传授,而是追求从法律知识到法治意识再到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 一群中青年法学家、学者型作者、热爱新闻事业的编辑记者陆续在《方圆》旗下聚集,他们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深入到新闻事件发生的社会大环境之中,彰显“方正法度,圆融情理”这一独特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思考。 阅读《方圆》的法治报道总会有“故事之外”的收获与感想,这取决于《方圆》杂志对题材视角的选择。《方圆》记者在面对一个新闻事件之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将这个新闻事件通过自己对新闻价值判断的解读以更加独特、新鲜、深度的姿态呈现给受众。 “找到这个案子的矛盾点,提出新的问题,并获取解答。”这个思路往往更能够将事件背后的制度漏洞揭示出来,将聚焦点从泛泛而谈的表层意思延伸至新的问题境界——在争议中提出新的问题、发现漏洞并寻求解决之策——这是《方圆》法治报道的价值所在。 题材的多样性也是《方圆》杂志涵盖丰富内容的表现。在编辑方针上,《方圆》是“多版齐下,相互配合,各有侧重”,力争将法理人情之图景囊括入册,饱满立体,耐人寻味。在报道中展现新鲜的法治视角,在评论中体现杂志的理念,在叙述中讲述法律人的故事,在文艺体验中寓教于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