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张亮 通讯员 姜建龙 近日,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大安市公安局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考核奖惩办法》,通过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等,全面夯实派出所基础工作。 《办法》规定,市局机关每年拿出12万元做为奖励经费,对每年评选出的“十佳社区民警”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元。派出所民警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或被评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晋升一级职务或奖励3000元。同时,对于由机关主动申请到农村派出所工作的民警,市局一次性奖励2000元,评先选优方面,规定年内表彰奖励派出所民警不低于全局表彰民警总数的50%。 在基层派出所领导正副职出现空缺时,办法规定应从基层派出所副职或民警中优先选用。凡新招录的民警全部充到派出所,且需在派出所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调出。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