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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掳走男童网上叫卖被判刑十年以上

时间:2011-08-23 10:0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今年4月14日上午,临平徐先生上网时,有个网名叫“让你圆梦”的陌生人加他QQ好友,问徐先生要不要儿子,要的话,可以卖一个男孩给他。

  徐先生吓了一大跳,报警。民警发现“让你圆梦”在网上向十多人发布同样信息。

  徐先生在QQ上给对方留了电话。

  5月6日上午,徐先生接到电话,说手头有一男孩,三万八。徐先生要求对方来余杭临平交易,对方答应了。

  当晚,三个男人叫了辆黄鱼车带着一个3岁男孩赶到临平。

  碰面后,徐先生在民警安排下,要求交易前必须给小孩体检。他们同意了。徐先生带他们一起去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刚到门口就被等候的民警抓获。

  昨天下午5:40,余杭法院8号庭开庭审理一起拐卖儿童案。

  第一被告姓肖,男,27岁,重庆人,农民。他就是“让你圆梦”。

  肖从小患有血友病,被抓不久病情加重,住到了省青春医院,如今已经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另外两名被告,一个18岁,一个21岁,是肖的老乡。

  5月6日下午1点左右,他们三人在温州瓯海区一公园抱走了3岁男孩程程。

  程程父母是收废品的,当时距离那个公园就一条马路。平时,大人没空,他都是由五六岁的姐姐带着玩的。被拐那天,姐弟俩又在小公园里玩,他们走过去抱起程程,骑上摩托车就跑,另一个老乡在路口放风。姐姐哭着跑回家,边跑边叫,弟弟被人抱走了。

  肖坐在轮椅上,由法警推上被告席。他右手臂有一个“情”字的刺青,双腿明显萎缩,穿着蓝色塑料拖鞋,一脸平静。

  他的两个老乡都是娃娃脸,仰着头,面无表情。

  他们没有请律师,旁听席上也没有任何亲友。

  检察官念起诉书:“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抱走别人的孩子……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肖和老乡都自愿认罪。

  检察官说,此前他们提审肖时,他也一直这样平静,不哭不笑,不吵不闹。

  案卷材料中肖的婚姻状况一栏是未婚。但据他讲,他是有老婆的,但没领结婚证,老婆22岁。他们有一个儿子,今年3岁。

  他和老婆带着儿子在温州打工。他非常疼爱儿子。

  肖跟检察官讲,2010年下半年,他的病越来越重。那时他已经连打工的力气都没有了,失业。“我想治病,我想多陪儿子几年,我要在儿子身边,看着他长大。后来,我就想到要去拐个小孩卖钱,卖了钱就能治病,这样,我就能多陪儿子几年了。”

  检察官举证。

  QQ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表明,三人合伙拐走了程程,要卖掉他。

  检察官拿出一张程程的近照,让三人指认。

  照片中,已被民警解救的程程在爷爷奶奶的簇拥下,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

  法警将照片拿给三个人看,让他们确认当天抱走的是不是这个男孩?

  肖鼻子哼哼,头点点:“嗯。”

  检察官建议,对三人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官示意三人可为自己辩护,肖淡淡地说:“没什么要讲的。”

  法官让他做最后陈述,他说了一个字:“没。”

  法官宣布休庭。

  10分钟后,当庭判决:三人犯拐卖儿童罪,肖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万元。18岁老乡判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9万元。21岁老乡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8万元。

  这就意味着肖要在11年后才能见到他的儿子,那时儿子已经14岁。

  “退庭,将三人押回看守所!”法官示意法警。

  法警上前推肖的轮椅,其余两人也转过身退庭,三张脸同样没有表情、脸色苍白。

  我问肖××:“你也有个3岁的儿子,如果你的儿子被人抱走,你是什么样一种感受?”

  他的脸马上惨白,眼眶发红,低头一声不吭地被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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