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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属找法网律师称应多考虑感情因素

时间:2013-07-24 09: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有数据显示,2012年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使离婚率增幅首次超过结婚率增幅,并且离婚夫妻低龄化渐渐成为主要趋势。这种趋势使得更多年龄幼小的孩子成为单亲儿童,因此离异夫妻的子女抚养权归问题属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找法网相关律师表示,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可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在参考夫妻双方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的同时,还要听取孩子自身意愿,更多考虑感情因素的影响。
   找法网作为中国最大法律服务平台,成立已有十年之久。在每天收到的近2万个法律咨询中,子女抚养权问题占到相当比重。《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特别是婴幼儿,健康成长所需的最重要的条件,不是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是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婴幼儿初到人世,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完全依赖抚养者。和抚养者形成依恋,是其在心理上产生安全感的必要条件。如果突然变更抚养,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所以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心里健康这个大的原则出发来判定,把孩子同父母一方的感情基础作为重要考虑因素,避免让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遭受二次伤害。
   找法网律师还介绍道,对于已满十周岁儿童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在处理时会认真听取孩子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需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一般来说,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因此更需要由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一方进行抚养。(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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