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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集资诈骗1亿走投无路自首

时间:2012-06-23 18:5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 都市时报记者 杨旭 

  安排好一切后,5月3日,方小璐走进西山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自首。

  自此,一个长期秘密从事民间借贷的个人非法集资“大鳄”浮出水面:借鉴传销模式非法集资1亿元左右,而后资金链断裂,债主们天天找上门催债。

  集资款用来挥霍

  方小璐生于1968年,昆明市本地人。警方查明,方小璐曾是某单位职工,因犯过错误而迫于单位压力辞职,但他较为熟悉金融行业业务。从2007年3月开始,方小璐虚构自己开设小额信贷公司,向身边好友谎称,他的信贷公司专门向房地产、采矿业等行业公司提供贷款,利息回报丰厚。动员这些人借钱给他用于放贷款,许诺给投资人高额的利率回报。

  方小璐向这些投资人抛出诱饵:给投资人的月利率10%(年利率高达120%)。方小璐的一些友人被他开出的高额利息所诱惑,开始把积攒的钱借给他。

  方小璐筹到集资款后,并没有用于任何经营,反而把吸收来的钱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挥霍,但是这些投资人却能按时收到方小璐给他们的高额利息回报。

  原来,方小璐采用了这样的运作模式,从后期投资人那里吸收到的资金,用于支付先期投资人的利息等。当年短短几个月时间,方小璐吸收的资金有几十万元。

  自首前跟妻子离婚

  友人们陆续从方小璐那里尝到甜头后,更多的投资人开始向他大额注资。方小璐先后骗取谢某、钱某、刘某等10多人投资,其中,钱某是方小璐的妻子。

  2009年以来,方小璐开始吸收大量投资人。还借鉴了传销惯用手段改造非法集资的手段:采用四级宝塔结构的方式非法集资,四级吸资人分别开出的月利率为10%、7%、5%和3%左右,向不特定的人员进行集资后,转而投给方小璐,从中赚取高额利率差。

  但他的资金越来越吃紧,不断有投资人上门催债。他虚构的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办公地址,2010年,为了掩人耳目,他在关上租了一间30-40平方米的公寓,并布置得像模像样,跟来讨债者喝茶、聊天,吹嘘自己虚构公司的实力。

  到今年4月,方小璐因资金链断缺而彻底崩盘,债主天天找上门催债。5月3日,走投无路的方小璐来到梁源派出所自首。

  警方初步查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人有40多人,涉及非法集资1亿元左右,其本金损失达6000余万元。

  方小璐向警方供认,自首前他做了周密安排,跟钱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警方介绍,方小璐作为个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是昆明最多的,借鉴传销手段也第一次出现。

  目前,方小璐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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