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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女离家出走遭59岁老人拘禁性侵

时间:2011-12-09 15:5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讯  “爷爷辈”的男子在收留了离家出走的12岁女孩后,威胁利诱对其进行强奸,将其拘禁在家7天。2009年,宿州市灵璧县冯庙镇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惨剧。女孩家人报警后,嫌疑人耿某潜逃。2011年12月3日,耿某在定远落网。12月8日,耿某被灵璧县检察院批捕。

  12岁出走女孩遇到色狼

  2009年10月8日晚,远在外地打工的邹明接到了老家母亲的电话,称其12岁的女儿邹美不见了。

  随后几天,邹明不断发动亲戚寻找女儿但一直无果。直至10月15日,邹美的一位同学告诉邹明,曾经在冯庙镇李铺村耿某家附近看见过邹美。

  10月15日下午,邹明和亲戚赶到了耿某的家,但耿某并不在家。当地一位村民将耿某找回之后,耿某将在屋内的邹美放出。

  10月15日晚,为感谢耿某收留女儿,邹明在当地镇上的一家饭店里邀请耿某和几名邻里一起吃饭,然而,耿某却没有去。邹明就此心生疑惑。

  10月17日,在邹明的多次追问下,邹美说出了实情。原来在这几天里,邹美遭到了耿某的性侵犯。

  当天,邹明即带着邹美去医院检查,结果证明邹美的确受到了性侵。邹明随即报警。

  嫌疑人在案发后逃匿

  接到报警后,灵璧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然而在去耿某家里了解情况时,却发现耿某早已经人去屋空。

  警方调查发现,10月8日20时许,离家出走的邹美走到了耿某家附近,因为又冷又饿,就蹲在耿某家的墙脚。随后59岁的耿某发现了邹美。在经过一番利诱之后,耿某将邹美带入家中,并为她提供食宿。

  10月9日晚上,耿某在明知邹美年仅12岁的情况下,采取胁迫手段将其强奸。据了解,从邹美进入耿某的家里之后的7天内,耿某均将邹美关在家中。耿某白天出去干活时,就将邹美锁在家中,不允许其外出,晚上干活回家后,多次对邹美实施奸淫。

  涉嫌两罪被从快批捕

  2011年12月3日,潜逃两年的耿某在定远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耿某对其所实施的强奸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在潜逃的两年间,耿某在外靠捡破烂生活。

  灵璧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耿某明知邹美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采取威胁等手段,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对该幼女拘禁长达7天之久,其行为分别涉嫌强奸罪、非法拘禁罪。12月8日,灵璧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耿某。(文中邹明、邹美系化名)蒋斌 邱红莲

  本报记者 姚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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