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正在处理交通事故的122警车,被撞了个正着。原来是个醉驾者。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自投罗网的庄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9月20日零时,122事故处理组警员正在漳州市区战备大桥上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路边停着一部“闽E0695警”的122勘查警车。这时,庄某驾驶一部摩托车驶上大桥,由于他与朋友喝了不少酒,没能集中精力控制行驶速度,当发现前面停着一部警车,庄某刹车不及狠狠地撞上警车后部。 勘查的交警听到警车后面“砰”的一声巨响,赶紧走过来查看,结果发现一辆摩托车撞上了警车,而且地上还躺着一名浑身酒气呻吟着的男子。随后,交警立即将庄某送往医院救治,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56.10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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