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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时间:2012-02-14 04:46来源:海水鱼 作者:菩提白果 中国法律网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来源:中国法律网劳动法 作者: 时间:2011/06/10 推荐劳动法律师:   一、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

      一、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你知道损害。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二、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害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看其居室时,发现老王家在清扫后地面有不明晶体渗出,遂对其家东屋、西屋地面上白色粉状物质进行了提取。”许申平说,他们已经联系到江西省东华理工大学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罗明标教授,希望能给出科学的解释。

      与此同时,到老王家调查的新乡市消防支队调查人员反馈称,发现王世龙家东北角的沼气池与自燃房屋仅一路之隔,而封闭性卫生间则紧挨房子西侧。至于是否属于沼气池泄漏的气体与家中衣物、床铺等含磷物质产生化学反应后引发的自燃现象,目前新乡消防支队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昨日,王世龙和他的妻子“盼望有关部门能早点查出自燃原因,让我们过上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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