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通讯员杨枫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积极发挥陪审员作用,渝北法院从选用、培训、参审、激励等方面入手,完善陪审员工作机制,规范陪审员管理,有效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2013年1—7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该院案件2940件(其中已结案2218件,未结722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一审案件陪审率91.8%。 一是全面“扩招”,打造多元陪审“梯队”。严格按照公告、推荐、申请、审查、征求意见及核实等步骤,综合考虑群众性、代表性、广泛性等因素,着力从年龄、职业、地域分布多角度选拔,保证陪审队伍的承接延续性;特别注重医疗、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环保等部门以及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等领域,选任行业专家、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目前该院陪审员达63人,全部为专科以上学历,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超1:2,其中专家型陪审员3人。 二是强化“充电”,提升陪审人员“内功”。由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陪审员管理,为陪审员建立专用档案,存放陪审员资料,负责陪审员培训等具体管理事宜。加强陪审员的岗前培训与任职培训,坚持从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两方面入手,通过资深法官讲课、集中旁听庭审等形式,保证每年不低于3期的专项培训,有效提高陪审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陪审意识。2013年1—7月,共组织专题培训3次,参加人员达180余人次。 三是规范“程序”,确保陪审不流于“形式”。严格按照“一审两陪”或“两审一陪”的合议庭组成原则,由主审法官在63名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陪审员,并将案情、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情况进行告知,要求陪审员开庭前3日到院进行阅卷;庭审中,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技能和群众优势,合力化解矛盾,发扬司法民主;庭审后3日内,陪审员与审判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就案件疑难问题和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事实独立发表意见,并分别将意见记入合议庭笔录,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 四是厚植“认同”,增强参与陪审“动力”。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待遇。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感情上把人民陪审员当自家人,做到一把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解渴,一声问候暖心,一套程序保证充分履行职责。不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其职业荣誉感;每年对优秀陪审员颁发证书,落实物质奖励,增强其身份认同感,促使其更好地致力于案件的陪审、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在该院2012年度的人民陪审员表彰大会上,有10名陪审员荣获优秀表彰奖励。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