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梅州(广东)5月22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黄义涛 罗芳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梅州中院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则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该院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小孩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作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