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瓯文 6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破产案件简易程序,审结温州市雅尔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短短39天,便促成停产倒闭16年的雅尔达公司债权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 据悉,因资金链断裂,1997年7月雅尔达公司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12月,杭州洛克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因转让取得雅尔达的46.5万元债权,并于今年3月18日向瓯海法院提出对雅尔达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考虑到雅尔达公司已停产停业十多年,企业无资产、无账册、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等情况,瓯海法院决定适用破产案件简易审程序。经审理,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46.5万元,债务人股东代为清偿债务23.25万元,实现50%的普通债权清偿率。 此案审判长、瓯海法院副院长叶建平介绍,关而不清、倒而不破的“植物人”、“僵尸”企业,长期悬搁债权债务关系,长期占用行政管理资源,长期消耗司法资源以及其他社会资源,严重妨碍市场秩序和社会发展,通过破产规范退市,对于债权人、企业、股东、政府、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