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刘章林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还是在保险公司协议的认定上,因为司法解释上有说明,可对照参考着来判。”6月初,在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审监庭庭长王显华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品评,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案情并不是很复杂,关键是认定的问题。” 当时,围坐在一起的三名法官中有两名认同王显华的观点,并提出了建议,有一名法官持不同意见,也对案件认识提出了看法。 在争议进行了约20分钟后,四名法官最终得出了一致的观点。 像这种热烈讨论的“茶座”,在该院经常出现。当法官、书记员在遇到难案、疑案或对法律的认识不清楚时,都乐意把问题拿到“法律茶座”上来讨论。 王显华介绍,这种座谈形式,气氛轻松,没有审委会讨论时那么严肃,更容易激发法官对法律认识和运用上面的灵感,更容易理解法条的内涵,利于公正断案。 “法律茶座”摒弃了正式讨论案件会议的不足,实现了讨论的灵活性和机动性,能够在适用法律出现问题、困难时,随时找个办公室边喝茶边讨论。 “在正式会议上讨论案件,受到会议气氛及参与人员等因素影响,参会人员很难真正地做到各抒己见,而这种茶座形式,克服了这些不足,人人都可以当法律讲坛的主讲人,阐述对案情或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看法,从而促成了主审人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有一个相对全面、实际的认识。”该院民二庭庭长刘晓斌这样说。 据了解,参与“茶座”品法的人员除了法官以外,书记员和法警们也积极参与了进来。“听听法官对案情地分析,有助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使自己更快地成熟起来。”一名书记员这样说。据介绍,有的当事人来领裁判文书时也会积极参与到讨论当中。 在“茶座”上,法官们交流断案心得,讨论修改后的法律知识以及适用问题,研讨涉法热点事件,品评案件中的法律疑难问题,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在“茶座”中讨论了近30起案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有10余件,其余所判决的案件,服判率达到了90%以上。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