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成都2月7日电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王鑫 徐尔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成都启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俊雄等40名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同时向相关协助单位也发出协助通知。如果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执行人个人违反“限高令”进行高消费,成都中院将根据情节依法对其拘留、罚款,甚至追求其刑事责任。 此次成都中院进行的“限高”活动所涉及的40名相关涉案人员,均系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其中不乏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记者了解到,该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与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双流机场安检站达成的打击拒执抗执行为的共识,在近期将派专人配合机场工作人员限制相关被执行人登机等。对逃脱查控并已乘坐飞机的相关被执行人,法院将在核实后采取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除春节期间外,成都中院还将加大对部分被执行人一边拒不还钱,一边奢侈消费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执行案件的成功执结,维护当事的人合法权益。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