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2月24日,淇滨法院法官走访社区,当场调解三起物业服务纠纷,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即时履行,做到了案结事了。 某小区业主孙某等三人因不满小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拒付2012年的物业服务费,为此物业公司和该三位业主争执成讼。淇滨法院法官认识到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相处的关系,仅仅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故法官决定走访该小区,进行面对面调解。针对小区服务,法官让各方畅所欲言,围绕如何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如何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后如何解决等问题展开讨论。经过几番深入的讨论,三位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态度均有改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位物业业主当场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今后会广泛听取业主们的建议和意见,还承诺尽快建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协调对接机制,尽最大努力改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淇滨法院法官紧紧抓住服务民生这个工作重点,积极服务广大群众,不断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将民生工作引向深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