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正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把关注“三农”,保障和服务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优先”审理涉农案件。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立案。在立案环节上,开设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只要是涉及田地纷纠、农资买卖合同、农资产品质量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争取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以确保当事人不耽误农业生产。优先审结。对于涉农案件,优先安排开庭时间,优先安排业务强的法官,优先做好开庭后勤保障工作,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先执行。通过加强思想教育、采取流动执行等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土地承包纠纷执行案件、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并按时发放,保证不因诉讼而延误农业生产。今年1至2月,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18件,调解11件,调解率61.1%,执结涉农案件9件,执结标的额19.18万元,所审理的涉农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一件矛盾激化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减轻诉累。对一些偏远乡镇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推行便民诉讼措施,降低诉讼门槛。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巡回办案”制度。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开庭,对于有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就地开庭,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提供诉前司法服务。组织人民调解员到法庭学习法律、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规范化调解程序,挑选典型案件巡回开庭,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1至2月,该院共深入19个乡镇,巡回办案46次,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此外,该院还扩大救助对象范畴,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司法救助的力度,共为涉农案件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0.8万元。 访贫问苦,解决群众困难。多次组织干警深入挂点村问计于民,走村串户详细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协助开展农业生产,深入田间地头帮助群众种植蔬菜,播种、施肥、盖地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了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与当地群众共同掀起了春耕生产热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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