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是在法律、道德、亲情的框架下形成的。发生在家庭内的暴力事件侵犯的不仅是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对维系家庭的亲情、爱情、道德的践踏。据相关调查表明,在2.7亿中国家庭中约30%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据市妇联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的家庭暴力投诉已经达到上千件,占关于婚姻家庭投诉问题的70%。
血腥案例:男子砍伤妻子后将其从二楼扔下
近日,市妇联接到一市民投诉,市中心医院一妇女遭受到严重的家庭暴力,被丈夫猛砍数刀后从二楼扔下,险些丧命。
4月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同妇联的相关负责人一起到医院9楼探望了受害者丁文(化名)。此时的丁文身体仍然很虚弱,脸上仍然有伤痕,在一旁照顾她的母亲周琼(化名)更是憔悴不堪。拿着市妇联捐赠的1000元慰问金,丁文失声痛哭,她说:“他太残忍了,你们一定要严惩他。”
据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徐世成介绍,丁文被送到医院时已经休克,全身多处刀伤,右手骨折,大拇指断裂,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情况非常危急。医院迅速召集骨科、呼吸科、麻醉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的主治医生对病人进行抢救。“手术4天后病人才恢复意识。但情况并不乐观,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我们都以为她醒不过来了。”医师吴龙飞告诉记者,“病人入院45天后竟然醒过来了,这真的是个奇迹。目前该病人生命体征正常,神智清醒,但肌体功能仍有很大障碍,将来是否能恢复还不好说。”
提起丈夫,丁文的眼中满是恐惧。去年大年三十的晚上,村里停电,因为不想吃饭,丁文和家人在家里生起了火炉守岁。丈夫庞才(化名)耐不住饿,煮了饭和儿子吃,吃完饭,庞才一个人上楼睡觉了。11点多,丁文和儿子也准备睡觉,刚脱下外套,丈夫庞才突然拿起刀朝丁文乱砍。当丁文被砍倒在地后,庞才又将其从二楼扔了下去。而这一切丁文6岁的儿子全看在眼里,因为害怕,儿子蜷缩在墙脚,声都不敢吭。
丁文从楼上摔下的声音惊动了已经睡觉的父母。母亲周琼告诉记者:“当时丁文全身是血,把我和老伴吓哭起了。老伴跑到屋里去拿被子来给她止血,这时庞才也下楼来了,只见他一只手拿着刀,另一只手则提着斧头。看见老伴,他又用斧头砍伤了老伴的头,我出去喊来邻居才把他制服了。”周琼说:“我原想着抱养个儿子靠儿子,没想到不但享不了福,家还被他搞垮了。我们还靠丁文养老,现在她变成这个样子,我们这家人将来怎么办哦?”
丁文告诉记者,丈夫庞才天天在外吃喝嫖赌,到外面打工又没挣到一分钱,夫妇俩经常为此打架。1995年5月,庞才父亲生日,丁文和庞才一起回家给老人祝寿。晚饭后,丁文提议回家,但丈夫要打牌,一打打到了晚上12点,丈夫还不肯走。丁文气不过便带着孩子往回走,庞才不让,便把她拖回父亲家打了一顿。第二天回家后,丁文打算与丈夫离婚,但丈夫死活不肯,丁文也就放弃了。从此以后,两人经常为丈夫打牌的事情吵架,也经常闹离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最近的一次打架是在2009年12月27日。那天,丁文跟庞才说想请两个孩子的老师来家里吃饭,庞才不肯,两人又吵了起来。据丁文说,丈夫当时拿起菜刀对着她,说要毁她的容,还要削了她的鼻子。当天,事情没闹大,但到了大年三十晚上,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
心理咨询师:施暴者多数有人格障碍
庞才为何会如此残忍?市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主任、心理咨询师罗思光进行了解析。他说,庞才是“倒插门”,心理可能有些自卑,又因与家人关系相处得不好,遂觉得自己被孤立了。家人期望他能像儿子一样挑起家庭的重担,他却没能实现家人的期望。庞才对妻子所做出的伤害是矛盾积累的结果,因为缺乏法制观念,他采取了一种违法的解决方式来化解怨气。
其实家是社会的一个单元,人在社会中生活,必须要有良好的心态,健康的人格。但家庭里所发生的悲剧并不是某一个人造成的。一个健康的家庭,需要我们每个家庭成员找准自己的角色,经营自己的角色,同时还要实现家庭成员之间良好的人际互动。
罗思光告诉记者,多数施暴者在一些相关能力上通常有所缺乏或不足,如缺乏自我肯定的能力、处理批评的能力、调节冲突的能力、处理情绪的能力。 在八面威风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并不坚强的心和一个混乱的自我。施暴者多数有人格障碍,其心理分为自卑、多疑、压力过重、大男子主义、性心理障碍、暴力遗传、自信心缺乏等多种状态。同时,罗思光提醒丁文的家人,因为丁文的儿子看到了妈妈被伤害的整个过程,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家人必须为其做好心理疏导。
记者调查:受伤的不只是女人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包括肉体暴力、冷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米丽告诉记者:“据县级以上妇联信访案件统计,我市家庭暴力投诉逐年呈增长趋势。”据巴州区妇联统计,他们接到的投诉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占到了70%。巴州区妇联副主席宁敏说,表面上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对象90%都是女人,实际上,每起家庭暴力伤害到的往往是一个甚至多个家庭。
宁敏给记者讲述了几个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例:
家住巴城某小区的张某,其丈夫李某经营小本生意。在做生意的期间,李某认识了郑某,并让郑某与他一起做生意,后两人走到一起。时间一长,李某竟荒唐到在家里给郑某铺了一架床。在外人看来,郑某是为了工作住进去,但据李某反映,在家里,郑某早已占据了她的位置,成为主人。每当她提出抗议时,就会被丈夫打。尽管如此,张某不敢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自己所遭遇的不堪,她选择忍耐。张某说,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屈辱,但她至少还有个家,她不想把辛辛苦苦挣来的家产让给别人。
巴州区平梁的杨某,其丈夫经常在外喝酒打牌,回家后就暴打妻子。这些事情作为儿子的小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小文想到了自杀,母亲发现后将其制止。
宁敏告诉记者:“在暴力中成长的孩子长大后的暴力倾向会比在和谐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大许多倍,而且有的孩子承受力弱,当其承受不了而又无力改变现状时,他就会选择极端的方式逃离,进而发生更多的悲剧。”
据宁敏讲,如今家庭暴力还呈现出另一种趋势,在高知识家庭中,“冷暴力”现象愈加明显。不管你跟我说什么,我就是不答理你。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典型。
小孙和小吴是一对新婚夫妻,妻子小孙是独生子,从小娇生惯养,父母对其宠爱有加。丈夫小吴家境比较贫困,少言寡语。两人结婚还不到一年。小孙开始觉得自己跟丈夫在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上有很多难以沟通的地方,小孙甚至不再想与丈夫在一起,看着成天闷不作声的丈夫,小孙日渐反感。 小吴多次想和妻子沟通,但两人说不到两句就会吵架。每天下班后,她要么和朋友逛街逛到很晚才回来,要么回家就上网。两个人从亲亲热热的小两口,逐渐变成一对一星期不说话的陌生人。小吴觉得妻子的冷漠就像一把刀,两个人吵架都成了一种奢望。妇联:面对伤害,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巴州区妇联主席付莉娅告诉记者:“大多数受害女性爱面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当家庭暴力发生后,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名声而极力掩盖,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丈夫,在某种程度上是纵容了施暴者,默认了家庭暴力的存在。有些妇女害怕家庭破裂,长时间忍气吞声,导致丈夫的暴力更加有恃无恐。而且女性容易有轻信心理,男性在施暴后,赔礼道歉写保证,女方大多则会选择原谅。”
市妇联副主席何玉华说,一直以来,我市妇联都在探索如何才能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2007年12月11日,市司法局、市妇联依托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联合成立了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当年12月18日,市、区妇联牵头在西城派出所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站。面对暴力,很多男士认为,自己的女人,打也不犯法,而很多妇女选择沉默。何玉华说:“女同胞要正视自己,不要觉得低人一等,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米丽则告诉记者,暴力的发生,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错,因此女性同胞也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扮演好女儿、妻子、媳妇、妈妈的多重角色。
对策:制止家庭暴力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110”家庭暴力报警站的工作人员看来,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现在,社会上缺乏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也缺乏大规模的反家庭暴力公众性运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法规,而家庭暴力又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这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家庭暴力受害者大多希望在遭受暴力时能有法律支持对丈夫实施一定的强制措施,能有一段时间避免与之接触。而现行法律大多属于“马后炮”,因而对受暴妇女保护不到位、不及时。
同时,缺乏多机构合作的反家庭暴力运作机制,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也很难做到用时有效。巴州区妇联主席付莉娅说:“我们妇联的处境也很尴尬,当暴力发生时,我们没有执法权,因此很多时候会觉得有心无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制止家庭暴力,只靠妇联是不行的,全社会都应该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特别是要在各社区、乡镇多加宣传。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对辖区的家庭多关心,教育,如发现有家庭暴力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将更大的危害遏制在发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