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引来社会的赞声和嘘声。赞为法治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嘘为社会管理似乎太严。 其实,人们在赞与嘘之后,更需要多点反思。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没有“德退”何需“法进”?事实反复印证:法律不断完善的背后,既有社会进步的一面,换个角度看,也是对社会道德“退步”的“补台”。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让我们的生活悄然进入全媒体时代。在各种价值的冲撞下,国人价值观多元已成不争的事实。价值相互认同、观点相互认同的群体,呈现的越来越杂、范围越来越广。伴随着社会文明和民主程度的不断提高,使社会的宽容度越来越大,包容性越来越强,公众自由的“边界”越来越广阔。 但不可否认的是,积极的社会进步与消极的自由交织共存。当下“家庭美德、伦理道德流失;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颓废”,为维护社会经济、生活、工作等秩序,鼓励“积极”,遏制“消极”,法律只能无奈跟进,为公众框定行为边线、划出道德底线。 法律和道德的重要功能,在于提高国家的管理质量和公民的生活质量。对国家而言,构建和谐社会,没有共同的文化认同,就不可能有共同的追求。法律需要完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法律的完善,只是相对的;一切行为规范都有赖法律强制,往往很难做根基稳固、长治久安。对于公民而言,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既要遵纪守法,更要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努力提高道德底线,只有为自己营造出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才能真正让幸福起航。 中华民族,是一个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民族。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离不开文化重塑、文化软提升。在一个现代社会,人人在文化建设上身体力行,“不用说,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的事情才会越来越多;公众认可的行为规范越广泛、越完备,社会需要硬性规范的东西会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