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嫁,真行骗,类似案件时有发生。
4月29日,被骗“彩礼”15800元的山民赵男(化名),拿到了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结束了一场骗婚的噩梦。
赵男是衢江区湖南镇某山村的村民,因家庭条件不好,三十多岁还单身。2007年11月14日,赵男经邻村村民冯某的侄媳妇汪某(贵州人)介绍,与贵州杨女(化名)相识。第二天,赵男便与杨女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的条件是赵男支付杨女“彩礼”15800元。
结婚后的次日中午,杨女提出到城里饭店请介绍人汪某吃顿饭以示感谢,赵男于是带着杨女和汪某等人来到市区双港口一饭店,入座点菜准备用餐。这时,杨女以找厕所为由开溜逃离衢州。不久,汪某也逃离“夫家”。
赵男如梦初醒,赶紧报案。杨女于2007年11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8年4月,衢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女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0元。刑满释放后,杨女下落不明。
本想找个老婆过日子,结果人财两空,空有一本结婚证,赵男越想越伤心。今年1月14日,他来到衢江区法院廿里法庭,痛下决心与杨女离婚。廿里法庭于4月29日公开审理此案,被告杨女未到庭。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赵男与杨女离婚。
法官提醒:大龄青年婚恋切勿操之过急,留人更要留心,特别是对外省外地情况不明的异性。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户籍身份等信息的沟通与管理,避免假身份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蒙混过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