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10时许,在通道南路与水墨街交口处,一名年轻男子当街追赶一位中年妇女,并对其拳打脚踢。
这位妇女叫李美丽(化名)。李美丽告诉记者:“我的前夫名叫罗春光(化名),他和他的前妻有个儿子叫罗明阳(化名)。我当初嫁给罗春光时对他的儿子也是百般照顾,可不知为什么,他的儿子罗明阳就是不同意我和他父亲交往,最终我们只能离婚。离婚后我又回到南京市居住,因为我和他父亲之间还有感情,虽然离婚但并没有就此断了联系,就这样过了两年,罗春光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和我复婚。我很高兴,就收拾行李来了呼市,没想到他的儿子非但不让我进家门,还对我恶语相加。罗春光3年前以个人名义为我买了一份新华保险,每年保金1.1万元,还要再交7年才能生效,我希望他把剩下的7年保险金一次付清,我就再也不和罗春光有所纠缠了。可这个小小的要求惹怒了罗明阳,他竟对我拳脚相加。”说着,李美丽把衣袖卷起,手臂和面部均有被抓伤的血痕和轻微淤青。
一直向李美丽施暴的罗明阳只有一句:“她不是我们家的人,凭什么来我家要钱?我爸年纪大了犯糊涂,但我是清醒的,我一定要主持公道。”
第三人出于自愿为当事人购买保险,保险合同真实有效,并据有法律效力。出钱为李美丽购买保险的罗春光属于正常的行为能力人,所做的决定也是合法有效的,干涉罗春光为李美丽购买保险,他的儿子将负有侵权责任。而罗明阳对李美丽的施暴行为也已构成故意伤害,如果造成重伤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