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在北京做家政的朱莉菲与北京男子白若冰相识恋爱,先同居后结婚。2001年8月,朱莉菲生下一名男婴,取名小宝。孩子一天天长大,白若冰却感觉孩子长得不像自己,便产生怀疑,两人的感情也产生了裂缝。朱莉菲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信誓旦旦地保证没做对不起丈夫的事,希望丈夫不要乱猜,但仍未打消白若冰的顾虑。2005年10月,白若冰带孩子作了亲子鉴定,检验报告证明两人无血缘关系。
白若冰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离婚。2005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小宝由朱莉菲抚养。
那么,谁到底是小宝的爸爸?
对于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朱莉菲有苦难言。原来,在和白若冰恋爱前,朱莉菲在江苏海门和一个叫梁克斯的男子也谈过一场恋爱。
那是2000年10月,朱莉菲与梁克斯建立恋爱关系,未婚先同居。但到了年底,梁克斯感觉两人不合适,于是分手。接着,朱莉菲离开海门到北京打工。到北京不久,朱莉菲就遇到了白若冰。回想起往事,朱莉菲认定梁克斯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2006年8月,朱莉菲把梁克斯告上法庭,但苦于没有证据又撤回起诉。但随着小宝年龄的增长,小宝的先天性心脏病愈加严重,巨额的医疗费从何而来?收入微薄的朱莉菲再次想到了梁克斯。
2010年,小宝已经9岁。朱莉菲带着小宝辗转到上海,找到做生意的梁克斯时。看到一个“儿子”从天而降,梁克斯一时没了主意。最终,梁克斯答应朱莉菲到法院解决。
推定“他”是孩子父亲
2010年7月,朱莉菲作为小宝的法定代理人和小宝一起到江苏省海门市法院起诉梁克斯,要求判决梁克斯支付小宝生活费并承担小宝的教育费、医疗费等。
梁克斯认为,自己根本不认识小宝,与小宝之间不存在父子关系。
法院组织了庭前听证,梁克斯表示与朱莉菲同居过,但分手后并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法官向梁克斯释明,朱莉菲有义务举证证明他和小宝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现有技术也可以确认双方父子血缘关系是否存在,但他应配合进行亲子鉴定,如拒不配合,将构成对原告举证的妨碍,被告将受不利推定。
尽管法官一再释明,但梁克斯就是不同意作亲子鉴定。开庭后,梁克斯经传唤拒不到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宝虽出生于母亲朱莉菲与前夫白若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亲子鉴定结论已认定小宝与白若冰之间无亲子关系;从小宝出生时间推算,朱莉菲受孕时间与梁克斯同居时间相吻合,小宝与梁克斯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性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法院推定小宝主张成立,与梁克斯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近日,海门市法院判决梁克斯自2010年7月起每月给付小宝生活费300元至独立生活时止,小宝今后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梁克斯负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