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在一起同居15年,已生小孩,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由于感情破裂想分开。请问,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小孩的抚养问题该怎么解决?
解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已同居,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有婚姻效力,财产分割、小孩抚养问题,按照离婚程序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是《婚姻法》所不承认的婚姻,如果没有共同经营情况,个人财产(收入)归个人所有,有共同经营的以合伙或合同纠纷处理。小孩抚养权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