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已经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男孩,今年5岁,我们一致同意由她抚养,我也同意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她认为孩子的抚养费只包括生活费,我还要再另外支付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我认为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因此每月只需给付1000元即可,无需再另外支付。请问,孩子的抚养费到底包括哪些费用,我们谁的观点是正确的?
律师解答:
李伟,你好!子女抚养费具体应包括哪些费用,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作了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所以,你对子女抚养费范围的理解是正确的,你前妻的理解有误。
一般说来,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了抚养费,就无需再支付教育费、医疗费。但如果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而产生的实际抚养费用已超过了原来确定的数额,那么,子女或者抚养子女一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对方的收入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其根据是《婚姻法》第37条第2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