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北京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财产分割> 浏览

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的民事裁定有错误,应如何处理?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1-4-6   来源:   编辑:
 
 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的民事裁定有错误,应如何处理?

  我院受理了一起破产案件,且已下发了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的裁定。在审理期间,上级法院对该案主体资格问题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该案的主体。请问,在此情况下,对该案应适用什么程序审结?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还是仍适用一审程序?请解答。

  你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上级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该破产案件的主体,如果情况属实,则意味着该裁定有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芽第200条及第208条的规定,该上级法院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宣告破产还债的裁定,由你院另行作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

 
上一条: ·债权人如何提起撤销权起诉?
下一条: ·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有误的债务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