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北京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婚姻新闻> 浏览

离家出走夫妻感情破裂 丈夫凭便条获准离婚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9-19   来源:   编辑:
 
 丈夫王某诉称,2000年10月,妻子李某因小事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就离家出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夫妻离婚。为证明自己的主张,丈夫王某向法庭提供了妻子出走前写下的书信,信上写道:“感情既然已破裂,婚姻再维持下去毫无意义,与其互相猜疑、互相伤害、互相不能容忍,不如分开。这样的婚姻我不愿意再维持下去,我希望我们好合好散!”

  法院查明,妻子李某与丈夫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1991年12月领取了结婚证。1993年,双方生育一女,夫妻关系一直很融洽。1999年,妻子李某不顾家务,夫妻之间常因此事发生争执。2000年10月,李某留下一份书信后,离家出走,走后与家庭再无任何联系,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李某长期在外生活,至今下落不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王某离婚之诉,应予支持。两人婚生女现跟随丈夫王某生活,应由王某抚育为宜。李某的个人财产应归李某所有。

 
上一条: ·不能生育借种生子 感情失和最终劳燕分飞
下一条: ·儿子没婚房娶不到老婆 母亲卖肾换钱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