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那里结婚都没有结婚证就在一起过了,父母指定的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从来没有相处过,就这样在一起过了十多年,有孩子,结婚一年后男的就去外地打工10多年,现在有些成就/孩子和老婆都在老家,男的每月回家一二次,并按时给家里寄钱(女方没有工作).男的有外遇,3年多(女方刚知道,也有几条那女人发的短信)他提出离婚,女方坚持不同意,协意不成男方上诉,还没有谈到孩子抚养和财产问题,女方坚持不离,男方是去了他们老家镇上的小法院,上诉,托人写的上诉状,是托的关系所已也没有要上诉费,我想问这样能证实男方已上诉了吗??(没有收据)
如果女方坚持不离,法院会PAN离吗?他们是事实婚姻.如果不离,男方可已在与他人结婚吗??可已办下结婚证吗??谢谢
问题补充:谢谢解释,,怎么样解除同居关系??女方不同意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此外,如果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除非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
根据前述条件,你自己判断:如果属于事实婚姻,女的不同意,法院有可能不会判离,男的不可以与他人结婚,办了结婚证属于重婚,是犯罪行为。
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涉及子女或者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法院会解除同居关系。男的也可以与他人登记结婚。不过最好得等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