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刚上班,一辆豪华轿车停在新郑市公证处门前,车上下来一对男女,男人40多岁,而女的20多岁。
原来,男子周某是个建筑公司老板,45岁;女孩王雨(化名),22岁,自称是周某公司的一名下属,两人要签订一份“雇用协议”,希望通过公证的方式,来保障协议的效力和履行。
协议中要求:周老板应当助王雨的弟弟读完大学,还要以王雨的名义,在新郑市某繁华地段购买一套价值超30万元的房子,但王雨得为周老板“工作五年”。
如此公证,且两人年龄悬殊,公证员感觉蹊跷。经公证员耐心开导,王雨最终道出她和周某之间的扭曲爱情。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诉王雨,她的这份协议违背了社会道德,也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公证部门不能为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