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北京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案例精选> 浏览

为房产争子女目的实现反悔被驳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8-20   来源:   编辑:
 
   离婚时男方要抚养女儿 房子到手后又将女儿往女方推———

  案情回放

  张某与李某两人常因生活小事而争吵,时间长了,两人决定离婚。

  张某提出,女儿由他抚养,相应的,在分割财产时他应得到照顾。妻子李某觉得把财产留给孩子也没落在外人手里,就同意了张某的意见。

  两人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并约定两人唯一的一套房屋归张某所有。

  谁知仅仅过了两个月,张某就以自己生活困难并且长期在外出差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李某则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认为自己在分割财产时出于孩子的考虑才同意房屋归张某所有,现在张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是属于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不足,于是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张某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在分割财产时获得更大的利益,于是和妻子争抢女儿的抚育权。

  为了女儿,李某同意在财产分割上作出让步,放弃了对双方共同所有房屋的分割权,同意将该房屋分给张某。

  但是,当获得房子的意图实现后,张某却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了累赘和“油瓶”,找借口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这属于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

  而抚养关系一旦确定,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不能够轻易变更。

  本案中,张某所谓的没有抚养能力等理由与事实不符,其诉讼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逃避其应尽的抚养义务,所以,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上一条: ·情侣分手上演抢房大战 法院判出资多获房产权
下一条: ·夫妻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财产不等同夫妻共同财产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