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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后继有人 不惜犯重婚罪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8-19   来源:   编辑:
 
 摘要:在如今这个年代,生男生女早已不再是决定家庭是否“幸福”的关键了,然而,思想传统的赵勇(化名)却没有转变自己的观念,由于老婆李兰(化名)生了两个都是女儿,7年前,他在外面偷偷找了新的“妻子”阿丽(化名),并如愿生下儿子。面对老公的背叛,老实善良的李兰持隐忍态度,然而,隐忍换不来老公的回心转意,相反,为了给自己最爱的儿子和生下儿子的“妻子”一份真正的保障,赵勇开始逼着李兰离婚,李兰不答应,赵勇就拳脚相加……

  6月18日,南湖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赵勇有期徒刑8个月。阿丽明知道赵勇有家室,还与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由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两年。

  A被告人 没领结婚证 以“夫妻”名义生活

  大概是出于理亏,面对记者,赵勇和阿丽三缄其口。案件开庭审理期间,获准旁听的记者记录了他们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和法官的部分问答内容。

  1.赵勇:像夫妻一样生活

  问:你和阿丽是什么关系?

  答:结婚证没办,但像夫妻一样生活。

  问:直到现在,你和李兰还没有离婚?

  答:没有离掉。

  问:你为什么要和阿丽在一起?

  答:我们关系很好。

  问:你有老婆并且还有两个女儿的事,什么时候告诉阿丽的?

  答:一开始没说,后来她就知道了。

  问:后来是什么时候?她知道了怎么说的?

  答:没生儿子之前她就知道了,她没说什么。

  问:你2004年8月生了儿子之后,对别人说过吗?

  答:没有,老婆不知道,家里也都不知道。

  问:你和你老婆是怎么认识的?

  答:我和她1989年认识的,当时我有亲戚在她家边上。

  问:当时你们是自由恋爱的?后来关系怎么样?

  答:是自由恋爱的,可结婚后夫妻关系不怎么好,老是吵架。

  问: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诚,你认为自己做到了吗?

  答:没做到。

  问:你有没有转移财产?

  答:没有,就是厂里法人代表换了。

  2.阿丽:我没图他什么

  问:你和赵勇是怎么认识的?

  答:一开始就像一般朋友一样认识的,后来,有一次我生病了,他来照顾我,我们关系就越来越好了。

  问:具体什么时候好上的?

  答:2003年4月认识的,6月就发生关系了。

  问:你和他发生关系了,他有没有说要结婚?要帮他生孩子?

  答:没有。

  问:你什么时候知道他有家庭的?

  答:认识的时候就知道了。

  问:你明知道他有家庭,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

  答:我们之前有过一个孩子,那个没要,后来又有了。

  问:前面那个没要,为什么后来那个又生下来了?

  答:前面那个他叫我拿掉,我就拿掉了。

  问:你破坏了人家的家庭,知道吗?

  答:知道。可我没图他什么。之前我也想过离开他,我带着儿子去了云南半年,可是儿子在那边经常吃饭时掉眼泪,哭又不大声哭出来(阿丽开始哭泣)……当初是我太年轻了吧(指自己不懂事,2003年时阿丽才21岁)!

  B原告 为了两个女儿不想离婚

  记者在案件庭审当天见到了李兰,她看起来很虚弱,精神也很萎靡。在向记者讲述自己与老公之间的情况时,眼泪一直从她的眼角落下。

  让记者印象深刻的是,庭审时,坐在旁听席的李兰好几次出现突发情况:两次是从椅子上摔倒在地上;一次是在椅子上仰头晕厥过去。

  记者:你们1990年就结婚了,应该是老夫老妻了?

  李兰:嗯,我们大女儿已经20岁了,小女儿也已经14岁了。

  记者:你的精神这么差,他对你很不好吗?

  李兰:就因为我生了两个都是女儿,他整天骂我,有时候饭都不让我吃,看到我在吃饭会把饭抢过去倒掉,意思是我没生儿子就没脸吃饭!最近这几年,因为我不肯离婚,他打啊、骂啊越来越厉害,他就是想让我死!

  记者:他什么时候在外面有个家的?

  李兰:很久了,但2007年才告诉我的。

  记者:是不是外面的“老婆”替他生了儿子之后,他对你比以前更差了?

  李兰:是啊,我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儿子之后,我也不想和他离婚的,因为看在两个女儿的份上,我希望家庭能够完整,但是他不肯,他一定要和我离,我不同意,他就打我,想办法折磨我!

  记者:为什么你受这么多苦,还不肯离呢?女儿已经这么大了,她们应该能理解你啊?

  李兰:可是我们3个女的都要靠他的呀!我自己身体不好,开过4次刀,没有了劳动能力,两个女儿现在一个20岁,一个14岁,都还在上学,我们吃用开销都得跟他要的。

  记者:他开了一家厂是吗?听说效益还不错,如果你们离婚,应该会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呀!

 李兰:是的,他有钱的,他还在外面有好几套房子,可是我老实呀,前面不离婚是希望他回心转意,结果,他趁机转移财产,现在就算我要离,我也分不到一分钱了!

  记者:因为重婚罪,他和阿丽都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你和他应该说也是完全撕破脸了,今后你会怎么样?还不离婚吗?

  李兰:我心里是不想离的,可不离也得离了!

  C法官 重婚罪的危害不小

  “二奶”、“小三”都是我们经常听到的词,那么,怎样才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为什么又归在刑事案件的范畴内?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主审法官。

  记者:赵勇虽然没有与李兰离婚,但他与阿丽没领结婚证,这也算是重婚罪吗?

  法官:重婚罪不是以有没有领取结婚证作为唯一依据的,只要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两人即使没有公然宣称是夫妻,也构成重婚罪。

  记者:社会上,像赵勇这样家外有家的情况也听到过,但就我感觉,法院审理重婚罪好像蛮新鲜的。

  法官:是的,这样的案子有,但很少。重婚罪主要是由受害一方告发,但很多时候,家庭中受害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把事情闹大,而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也纵容了社会上家外有家现象的存在。当然,这与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关。

  记者:这个案件中,阿丽为什么也是重婚罪?

  法官:她在明知道赵勇有妻子、有女儿,并且还没离婚的情况下,还与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重婚罪。

  记者:重婚罪有什么社会危害性?

  法官:重婚行为违反了《刑法》、《婚姻法》,也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重婚必然会破坏家庭的和睦和完整,也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从多个角度看,它的危害是很严重的。

  记者:这个案件中,赵勇的儿子也挺可怜的。

  法官:是的,重婚不仅对婚生子女,也会对非婚生子女造成很大的伤害。

  D案件回顾 为续“香火”家外有家

  赵勇和李兰于1990年结婚,育有两个女儿,在外人看来,这一家人生活富足,其乐融融。然而,长久以来,赵勇有个难解的心结:自己事业有成,却膝下无子。

  7年前,因为联系业务,赵勇认识了打工妹阿丽。虽然比自己小了16岁,可赵勇坚信,阿丽就是自己要找的对象,于是开始主动向阿丽示好……

  事实上,阿丽也知道赵勇家中有老婆,还有两个女儿,但赵勇的殷勤和体贴还是让她动了心。2003年6月,赵勇和阿丽在市区租下房子同居了。工作之余,赵勇就会过来陪阿丽。

  2004年年初,阿丽回到云南老家待产。同年8月,一个男婴呱呱落地。赵勇赶到医院,喜出望外。他用自己的姓给孩子取了名字,还在云南当地饭店摆了满月酒,盛情招待了阿丽的亲戚朋友。

  2007年秋,赵勇主动向李兰摊了牌,坦言自己在外面有女人和儿子。李兰没多说什么,为了两个女儿,她宁愿吞下这口苦水,寄希望于丈夫能悬崖勒马。可赵勇非但不见收敛,反而离她和两个女儿更远了。一气之下,李兰找上了门,到阿丽的住处大闹一通,当时还惊动了派出所。从此,赵勇和李兰彻底决裂了。

  2008年年初,赵勇开始与李兰协商离婚的事,由于分歧太大,直到年底也没能谈好。

  2009年,赵勇到法院起诉离婚。至此,李兰也终于下定决心,将赵勇重婚的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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