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民商事务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民商事务法律 > 民商事务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民商事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焦作师专强制学生到外省实习 学校称是教学环节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8-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6月24日,大河网网友“风帆”向焦点民声栏目反映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强制大二学生到外省实习,并要求交纳4000元培训费。焦作师专称学生实习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不可能收取任何费用。

网友:缴纳培训费4000元 强制到外省实习半年

网友在投诉中说,在未经过学生同意的前提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强制要求大二学生到江苏、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实习半年,每个月实习期的工资大概是2000多元。但是,学生需要向用人单位交纳4000元培训费,去实习前交1000元,开始实习后再从工资中扣除3000元。

“我们这一批7月中旬就要去实习了,学校说不去实习就不给发毕业证。我们毕业后就想找个离家近的工作,学校安排的实习一下要跑到那么远,不适应可怎么办?而且给我们找的工作与本专业也不是太对口。”网友告诉记者,家里亲戚还咨询了在焦作师专当老师的朋友,被告知能不去实习最好别去,干的活比较简单,对未来就业的帮助不大,而且还会影响考专升本的学生复习考试。

焦作师专:实习是教学重要环节 不收取任何培训费

6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助理夏绍能。他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实习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国家规定师范教育类实习期不应低于半年,这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就提出来的。如果学生不参加实习就等于没有实习成绩,完不成毕业要求。对于收取培训费的问题,夏助理表示学校决不可能向学生收取这类费用。

随后,记者将实习不收培训费的情况反馈给网友“风帆“,他听后表示确实听说要交钱,至于是把钱交给学校还是到了实习单位再交,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最近的新电影

上一条: · 途安DSG召回一月后刹车失灵 上海大众称未检测到
下一条: · 南阳经贸学校收费一万多 承诺安排高铁工作难兑现
  最新民商事务新闻: 
·“历史最高!”金价每克逼近650元,有人火速
·专心医美,福瑞达拟转让旗下装饰公司,继续出清
·美国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赫奇斯:美国不希望俄乌冲
·电动车需求减弱:特斯拉对手今年产量目标不及预
·已婚女子装单身骗走6名相亲男50多万,获刑十
  最新民商事务咨询: 
·物业收费不合理(0回复)
·怎么样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0回复)
·对公帐号不能注销,法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1回复)
·国家对买房人有何规定(1回复)
·试用期三天没工资合理吗(1回复)
  北京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民商事务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民商事务视频                    全部>>
民商法特殊的商标侵权
民商法迟来的房产证
触电的小偷
[法律讲堂]劳动维权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