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房产纠纷常识
中国法律网 > 房产纠纷法律 > 房产纠纷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法定代理人房产代理的效力判断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8-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案情简介】
  2008年4月,肖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居住的房屋适逢动迁,其原法定监护人肖C(肖A侄子)与肖C的父亲肖B(肖A哥哥)为达到多分房、多拿动迁款的目的,于2008年1月12日,向婚姻登记部门隐瞒肖A系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哄骗肖A与曲先生(肖C的舅舅)登记结婚。2009年5月,肖D(肖A姐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肖A与曲先生的婚姻无效,经审理,2009年10月28日,法院判决确认其婚姻无效。
  在动迁安置过程中,肖B向动迁公司隐瞒肖A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仍然让肖A签署委托书。2008年4月19日,动迁公司基于肖B出示肖A的授权委托书,与肖B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肖B的指示配售安置房屋,将系争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肖A、曲先生和肖B三人名下。
  后动迁公司知晓肖A系无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情况,作出如下决定,系争房屋配售价为人民币288,040元,肖A的动迁补偿款为248,516.66元,房价差额部分由曲先生的动迁补偿款补足,明确表示系争房屋配售给肖A一人,公司保留追索曲先生动迁款余额部分的权利。为此,肖A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系争房屋归自己一人所有。另知,2010年1月7日,经法院审理,肖A的监护人由肖C变更为肖E(肖A妹妹)。
  房屋拆迁,为了多分房,竟然隐瞒同住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其行为如何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法庭判决】
  首先,肖A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未经过法定代理人肖E,故委托书上肖A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果,肖B基于授权委托书将自己登记为系争房房屋的产权人之一的行为,侵害了肖A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
  其次,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肖A与曲先生之间的婚姻关系系无效的婚姻关系,故曲先生基于肖A的配偶成为动迁房屋的安置对象理由不成立,无权享有系争房屋。
  【律师分析】
  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本案中,肖A原监护人肖C及其父亲肖B的行为隐瞒肖A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哄骗她与曲先生结婚,侵犯了肖A的合法权益,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而使第三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换言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为而成为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委托代理中的被代理人,通过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委托代理的成立,必须通过其法定代理人。本案中,肖B直接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肖A签署委托授权书,而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肖E,且现在肖A及肖E主张系争房屋为肖A一人所有,明显构成对委托的否认,故该委托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上一条: ·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
下一条: · 御景•新境界项目简介
  最新房产纠纷常识: 
·离谱!第一家国企开发商破产
·特斯拉中国Model Y全系涨价5000元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
·紧抱上汽大腿,捷氢科技能否熬过资本的寒冬?
·网传李铁一审被判无期是谣言 经有关部门核实确
  最新房产纠纷咨询: 
·二手房的买卖(0回复)
·房产问题《 急 》(0回复)
·因开发商变更贷款银行导致贷款失败(0回复)
·房屋继承权的问题(0回复)
·房产(2回复)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全部房产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房产纠纷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房产纠纷视频                    全部>>
闹心的房子
[法律讲堂]继承风波
为房产纠纷弟弟捅死亲
房产纠纷 祸首源于预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