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数量猛增,道路交通事故濒发。交通涉诉案件中的几方当事人跨区越省的不为罕见,“送达难”、“执行难”给受害当事人造成很多不便。随着公民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交通事故后期处理经济赔偿调解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与日俱增,很多当事人只好通过寻求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途径,来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问题。
赛罕区交管大队牢牢把握事故处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主线,全面推进平和、理性、规范、高效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作为便民利民的重中之重,于2009年9月组建巡回法庭,这也是呼市地区首家成立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专业法庭。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优先”的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多方拓展调解渠道,为百姓分忧解愁,创造了无举报、无投诉、无申诉、无上访的“四无”业绩。近三年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105件,审结995件,其中调撤处理866件,调撤率达87%,调解案件即时结清率98%,简易程序使用率80%,案件改发率1%以下,总体成绩走在了全区的前列。通过这种灵活高效的合作方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曾两次莅临赛罕交管大队检查指导事故巡回法庭工作情况。对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要配合好交管大队做好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推动巡回法庭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