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中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赔偿请求人必须是认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下列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
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有下列行为的: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c、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f、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g、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h、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②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下列行为的:
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c、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l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赔偿请求的事项必须是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先行确认违法的行为。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时效为两年,自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
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5)刑事赔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自赔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
议申请。
2、需办理的手续:
(1)递交载明下列事项的赔偿申请书、确认违法申诉书或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
①受害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
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③申请的年、月、日。
书写上述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
录。
(2)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确认违法申诉还须提交赔偿义务机关不予确认的法律文书或相关证据材料。
(4)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还须提交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或不予刑事赔偿决定书
及相关证据材料。
一路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