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凑足去广西看女友的路费,姚宁入室抢劫杀人,驾驶租来的车行至河南地界遭遇车祸,身背命案的他才暴露身份被抓获。然而直到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姚宁涉嫌抢劫一案时,他依然维护女友,不肯说出抢劫原因是案发前其女友因卖淫而被行政拘留。
入室抢劫杀人
36岁的姚宁(如图)曾于1997年因犯盗窃罪被丰台法院判刑六年,出狱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检方指控,姚宁于2012年12月2日晚9时许,以购买笔记本为由进入海淀区张女士的家中,持刀对张进行威胁,因遭反抗刺其颈、胸等部数刀,致其死亡。姚宁从现场抢走300元钱,联想笔记本电脑6台,电话一部和旅行箱等物品,作案后潜逃,后于当年12月4日在河南省信阳市被控制归案。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姚宁均表示没有异议。他告诉法官,案发当天因为急需用钱,想到以前常到张女士处买电脑,觉得张女士一定很有钱,所以准备了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前往张女士家。“因为是熟人,所以我按完门铃她就开门了。”当晚9点多,姚宁进入张女士家后,开始同其聊起电脑,眼看到了晚上11点,姚宁坐不住了,掏出匕首威胁张女士把钱拿出来。“她当时叫了一声,我怕招来别人,一着急就拿刀朝她身上扎了过去,具体扎了多少刀记不清了。”姚宁行凶后,从衣柜里找出一套干净衣服换上,并带走部分财物。
回避作案动机
昨天庭审开始时,公诉人问姚宁为什么要实施抢劫,原本表现平静的姚宁沉吟片刻,突然有些激动地回答:“我就是缺钱,我就是想去一趟广西,看个朋友,这个很重要吗?”公诉人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其作案动机,因此希望姚宁能如实回答。此时姚宁面无表情地说:“我就是想去看个朋友,没有想要伤害被害人,谁想到她一声尖叫,我很害怕才拿出匕首。”
而检方随后出示的证据显示,姚宁是要去广西看女友。姚宁女友的证言显示,她同姚宁已交往了一段时间,案发前,她一直说自己是在广西的一家洗浴中心工作,实际上就是从事卖淫活动,姚宁得知真相后,曾和女友发生激烈争吵,吵架后没几天,其女友便因从事卖淫活动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姚宁得知后,急于筹措路费前往当地看望女友。
逃亡遇车祸
案发后的次日清晨,张女士的孩子醒来时才发现母亲被害,立刻报警。而行凶后的姚宁则去中关村变卖了两台电脑,随后租车,驱车前往广西。“我想自己犯了这么大的事,警察迟早会找到我,所以也没想着把手机关了或者绕小路躲避侦查。”姚宁说。
12月4日,当姚宁驾车行至河南省信阳市内的高速路段时,由于路面上有雾,他被一辆车追尾。交警赶来处理交通事故时,虽然认定对方司机负全责,但也因此将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姚宁查获。
检方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