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保德县桥头镇刘家洼村村民刘永忠被桥头镇信用社的一个催还贷款电话吓得目瞪口呆。因他自己从未在信用社贷过款,而且是八万元的大额贷款。在他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究竟是谁冒他的名义贷的款?日前,记者赶赴山西保德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村民接到催还贷款电话
“4月9日,信用社的一个女工作人员给我儿子打电话,让他去偿还贷款和利息,而且是八万元的大额贷款,当时就把我儿子吓得不知所措。”刘永忠的父亲气愤地说,“在我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儿子的名字贷了八万元的大额贷款,他们是侵犯我们的人权。”
到底是谁用刘永忠的名字贷款?贷款人是怎么样通过信用社的审核拿到贷款的?刘永忠的家人赶到桥头镇信用社了解情况。结果吃了个闭门羹。
“我们急忙赶去信用社,找到信用社的崔主任了解贷款情况,没想到崔主任以保密为由,不让我们查看,让我们保密这个事情,他会给处理。”刘永忠的父亲说。
“原来是信用社副主任冒名贷的款”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永忠的家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我们怕以后还有麻烦,通过熟人给打探,原来是信用社副主任杨丽萍冒用我儿子贷的款,贷款时间是2010年。”刘永忠的母亲说。
“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我儿子的身份证的,贷款时还盖着大队的公章,我儿子的个人名章肯定是他们私自刻的。”刘永忠的父亲说,“贷款时用的我儿子和儿媳妇的身份证,至于大队的公章,我问前任村支书,他支支吾吾说信用社借过半天的公章。”刘永忠的父亲表示,整个事情的内情具体如何,他们仍不清楚。
刘永忠的母亲接着说:“我们啥也不想,只是想要回还款契约,怕以后有麻烦。”
“头天还了款,我说你们把契约给我,他们说在联社,问联社又说在地区。他们说要不(把还款契约)销毁了,我说销毁你们也应守着我们销毁,把(还款契约)复印件给我们。他们不给,是怕我告状,不想给这个东西。”刘永忠的父亲说。
保德县联社证实确有其事
4月26日,记者来到保德县信用联社。联社理事长不在,一位张姓副主任短暂跟记者“聊”了一会儿,承认“确有其事”。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要严格贯彻执行“三查制度”(解释一下),以保证所放贷款的合理有效利用和收回贷款等工作。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清理借冒名贷款的要求,曾制定了 “五人联保”和风险保证金制度,以稳固合规基础,杜绝发放借冒名贷款。
当记者问起这笔借冒名贷款是否需要保德县信用联社审核以及当事人的名章是否存在私刻等问题时,张姓副主任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此事已经作出处理。
随后,张姓副主任拿出一份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文件——《关于对杨丽萍违规发放贷款处罚决定》(保农信党【2013】2号)。文件显示:“对杨丽萍同志违规发放贷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然而,这与刘永忠家人所说的冒名贷款一事并不相符。
本报将关注此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