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投稿:孟津县房管局违规发放房产证,直接导致我房产被侵占。协议是付清房款办理过户手续,房款没有付清房管局就给办理了过户登记。协议是2010年10月1日腾房,房管局在2010年6月21日就办理了过户并给买方发放了房产证,买方就凭房产证没有付清房款就把我家门给撬锁强行入住,买方私刻公章出了假证明,房管局依然办理过户。房管局伪造评估报告面积和格局都和我房产相差甚远。平方先插18.9平米,建筑格局严重不符。根本就买一来我家评估过。不核实没有原则的违规办理过户发放房产证。更大的问题是仅凭一张宅基地登记证复印件就办理过户,而原件明显提示必须持原件才能办理,复印件无效,这么明显严重的问题就这样房管局还是 给买方发放房产证,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房管局受贿?还是都是吃猪饲料长大的猪吗?看不出这么严重的问题还是发放了房产证。官司打了两年,我已身心疲惫,由于行政官司,等于民告官,官司怎么打就是打不赢。
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