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陕县春天置业有限公司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报讯(记者刘新平刘景华)5月14日,《河南日报(农村版)》二版刊发了《欠农民工程款200多万元,开发商跑了》一文,报道刊出后引起广大读者热议。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农民冀先生和夏先生等人再次向记者反映:报道刊发以后,我们又去找陕县住房建设局(以下简称陕县住建局)问我们这事咋解决。可陕县住建局崔晓泽副局长说,你们的问题我管不了,但我可以给领导反映!
6月5日下午,陕县春天置业的郑先生告诉记者:“春天置业作为开发商,也是被华城国际给骗了,当初与华城国际签合同是有政府领导参与,我们在考察该公司手续时也没发现问题,直到后来他们失踪,警方介入调查,才知道他们的手续不合法!”
“你们开发的陕县翡翠城是别墅还是住建局所说的高档洋房?”记者问郑先生。“不
是别墅也不是洋房,是多层建筑。”郑先生说。记者问:“既然不是别墅,为什么会出现‘一墅见高下’等宣传语呢?”“为了吸引眼球!”记者又问:“工程竣工后,房价按多层商品房价格还是别墅的价格?“到时候再说!”
6月6日,记者来到陕县地方税务局了解华城国际在该县的纳税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华城国际在我们这儿就不存在缴税一说,一直都是由春天置业代缴的,这一点春天置业不存在欠税情况。随后给记者提供一份春天置业的代缴情况:2012年纳税96.25万元,2013年纳税32.5万元。
6月7日,记者电话联系陕县住建局副局长崔晓泽,他说:“春天置业也是被华城国际骗了,当时由于我们也有招商任务,也想让项目赶紧落地,对于监管我们疏忽了。”
然而,在陕县住建局楼梯处,一位先生却告诉记者:“春天和华城在演双簧呢,他们上骗政府下骗百姓,这事明眼人一看都知道,‘住建局疏忽监管’这纯粹是哄小孩的!”
6月8日,记者以购房为由来到陕县春天置业所建的春天翡翠城销售中心进行暗访,该公司置业顾问王先生说:“该建筑群叫翡翠墅,是三门峡目前绝无仅有的纯别墅群,共建了173套。”他还告诉记者,国家禁令使纯别墅不再批复,市场稀缺绝无仅有,销售价格是三门峡最高商品房的2至3倍。
本案律师点评:
本案中,华城国际建设公司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依照《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陕县春天置业有限公司与华城国际建设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合同无效,陕县春天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未尽到工程发包人的审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三门峡市顺天砼业有限公司与华城国际建设公司之间的砼施工分包合同,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构成违法分包。就该公司的损失而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公司既可以起诉违法分包人华城国际建设公司,也可以单独(一并)起诉陕县春天置业有限公司。陕县春天置业有限公司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