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获悉,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简称“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继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之后,新一轮试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铺开,杭州很可能在扩围之列。
征收方式
“增量”包括“新增”和“超出”
国务院近日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08年以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中,均提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综合历年的表述可发现,从2010年起,文件明确使用“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说法,而此前的表述多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未明确提及房产税。
业内人士表示,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渐趋明确,说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尤其上海、重庆于2011年初启动房产税试点之后,推广该税种征收的大趋势日趋明朗。
《意见》虽未明确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但市场普遍预期试点很可能在下半年扩围。
由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存在开征的法律障碍,但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的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导致一些业主的反对。
权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
目前,虽然不同城市拟定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增量征收”将是普遍原则。湖南某地税务系统负责人表示,当地七八成的城市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如果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遭遇居民的反对。
谁是试点?
杭州或在列,北京不在列?
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据中国证券报,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下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组合将以“热点城市+准备充分的二三线城市”为主。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接受新快报采访分析,“如果中央还是坚持通过房产税来压制房价,那就会从房价比较高的、过去一段时间涨得比较厉害的一线城市开始,包括广东的广州和深圳都有可能。因此如果房价继续涨,按照中央过去的思路,广州的可能性很大。”
另从接近决策层人士处获悉,今年可能扩大试点的城市有四五个。深圳、南京、杭州、湘潭、鄂州均有望成为扩大的试点城市。此前传言的北京此番可能不在列,原因是房屋权属关系复杂导致阻力较大。
有观点认为,此次杭州很可能在扩围之列。此前有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今年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复,杭州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拟于4月26日发布并从5月1日起执行。不过,截至目前,杭州并未开展房产税试点。此外,湖南湘潭、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也已成形并于近期上报,可能在下半年一并试点。
新华日报报道指出,江苏今年下半年试点房产税的可能性较大,届时展开试点的城市极有可能不止南京一地。
房产税效果
对购房影响小于限购限贷
从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效果看,开征房产税增加了应税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作心理,但对高房价并未如期待的那样起到“一剑封喉”作用。有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房产税试点两年后,上海和重庆的效果并不明显。根据最新官方统计数据,今年4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同比分别上涨2.0%和10.2%,重庆则分别上涨1.1%和5.6%。目前对购房影响最大的是限购、限贷等,房产税对交易行为的影响并不明显。
另据媒体报道,由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存在开征的法律障碍,但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的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导致一些业主的反对。一些专家建议,扩容以后,必须要就其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出长远的制度设计。
新华日报援引业内人士分析,种种迹象表明,尽管上层推进房产税的决心较大,但由于房产税开征将会对房地产销售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并继而影响土地销售,因此各地积极性有限,并让房产税落地增加了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