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在境外被人盗刷16万元,谁该为此“埋单”?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上海市民陈先生所持信用卡被人盗刷16万元后,引起社会关注,有关信用卡盗刷保险的销售情况,也已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记者昨从我市金融市场获悉,为应对不时之需,我市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信用卡盗用保险。然而,由于免责条款过多、手续繁杂等原因,信用卡盗用保险的销售业绩,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惨淡现状。
■案例回放
信用卡“盗刷门”
敲响安全警钟
今年4月的某一天,正在上海工作的陈先生收到一条银行短信通知,说他持有的一张信用卡,竟在境外有一笔近2500英镑的消费。由于信用卡在身边,陈先生马上想到,可能是被人盗刷了。于是,陈先生马上致电银行,并请求冻结账户。然后,就在陈先生与客服人员电话沟通四分钟内,陈先生再次收到四笔消费记录。
据介绍,加上之前收到的第一笔消费记录,陈先生共被刷去16万元。由于信用卡盗刷数额巨大,陈先生希望银行暂缓清算,并查明真相。但是,银行的表态让陈先生十分失望。银行称,只能找境外刷卡的商家追讨。因为境外消费不需要密码。目前,该案受害人陈先生已向警方报警。
据记者了解,与陈先生一样遭遇信用卡盗刷的犯罪案件,我市曾发生多起。2008年1月10日,市民张先生的信用卡账户不仅被人复制,还被人在我市某金店内盗刷购买了38000元的黄金饰品。此外,由于银行审核不严等原因,我市还曾发生多起类似的信用卡盗刷案件。
■市场应对
银行保险公司争推信用卡盗用保险
■市场应对
我市某大型国有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预防不时之需,购买信用卡盗用保险已成最好的防范办法。记者昨天走访我市金融市场获悉,目前,我市除了部分银行推出指定购买的信用卡保险产品外,一些产险公司为了争夺保险市场份额,相继推出诸如此类的信用卡盗用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一家银行推出的指定信用卡盗用保险,只要在保险期内,金卡持卡用户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保额,普通信用卡用户每个账户,可享受5万元的盗用赔付保障。期间,一旦用户信用卡被人盗用,便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据介绍,信用卡盗用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保费计费方式则根据时间长短、风险大小,呈阶梯式递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信用卡盗用保险,共有两种类别:一种是由银行指定推出或赠送的信用卡盗用保险,一种是由保险公司推出的信用卡盗用保险(包括部分家财险)。但是,由保险公司推出的信用卡盗用保险,目前保额普遍只保1万元和2万元两种。
■销售现状
“信用卡盗用保险”三年只有两人购买
“信用卡盗用保险推出三年时间,扬州却只有两人购买。”谈起信用卡盗用保险惨淡销售的现状,我市相关业内人士查询相关数据后告诉记者,从2010年9月开始,为了推动信用卡业务增长,我市部分银行陆续推出了指定的信用卡盗用保险,即用户只要办理银行信用卡,就能获得一份免费赠送的信用卡盗用保险。
经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免费赠送信用卡盗用保险的做法,最终被自愿购买信用卡盗用保险所代替,而由部分保险公司销售的信用卡盗用保险,因限于销售渠道的原因,并不为多数消费者所熟知。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销售的信用卡盗用保险,因为性价比高,按说应受到市场的热捧。然而,由于售价低,银行代售成本高等原因,信用卡盗用保险一直未能与信用卡进行“捆绑”推销。据了解,从2011年至今,我市只卖出两单信用卡盗用保险,且没有出现盗用理赔记录。
■业内分析
过多免责条款成为投保拦路虎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多位金融专业人士发现,信用卡盗用保险之所以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主要是因信用卡盗用保险的免责条款过多所致。我市某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在为市民办理信用卡时,不愿宣传或代售信用卡盗用保险的原因,与理赔难有直接关系。
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不时之需。比如说,消费者购买信用卡盗用保险出险以后,一旦信用卡被家庭成员盗用、家庭雇佣人员以及暂居人员盗用、盗刷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往往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让很多消费者难以接受。此外,信用卡转借他人,而发生盗用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予理赔等过多免责条款,已经成为信用卡盗用保险市场推广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