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办理三个月未到手 先收到近两万律师函
2012年12月17日,欧女士办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三个月后,欧女士称,卡还没收到就被激活,并被人透支近2万元。近些年,信用卡纠纷案频发,暴露出银行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法院认为,这与银行滥发信用卡、对客户资料审核不严有很大关系。
欧女士办了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三个多月后,信用卡还没到手,已收到欠款19891.04元的银行信函和律师函。
“信用卡我都没见过,怎么就欠费了呢?”欧女士非常纳闷。昨日,欧女士告诉记者,她向银行反映情况,却被告知要先还欠款,再等候处理。
“这钱,并不是我花的,怎么能让我还款呢?”欧女士气愤地说。之后,她选择报警处理。
客户:没见过卡,欠款通知就到了
据欧女士介绍,去年12月17日,她和同事在莞城文化广场沃尔玛超市购物,一名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她们推荐办理信用卡,说用交行信用卡在超市埋单,买100元送50元。我和同事觉得挺优惠,当即每人办了一张信用卡。交行工作人员称,10至15日内,能收到信用卡。
之后,欧女士差不多忘了这个事。
没想到,事隔三个多月之后,今年3月22日,远在广西老家的父亲给她打来电话,称家里收到银行信函和律师函,上面写着:“您向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申请的信用卡已经发生严重还款延滞,截止到3月25日,欠款金额本息及费用为人民币19891.04元。”
欧女士吓了一跳:“这怎么可能呢?我是去办了一张卡,可至今都没拿到卡,怎么就欠银行的钱了?”
3月23日,欧女士报警。
银行:先还款再处理是工作流程
随后,欧女士联系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银行为她提供了信用卡的账单明细。
账单显示,欧女士那张信用卡是在去年12月27日被激活的。该卡激活当天,即被人在望牛墩一处ATM机上提现2000元,随后又被提现5500元。今年1月5日以后至2月19日的最后一笔交易,该卡消费地址显示,皆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
“平南县离我家很远,我根本没去过那里,怎么可能会在那里消费?”欧女士说,“银行要我先把钱还上,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处理。我当时就拒绝了这个处理方案。”
假定欧女士说法可信,那么,她的信用卡是不是被盗刷了?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交通银行东莞分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林小姐表示,欧女士的信用卡是否被盗刷有待警方调查,银行方面愿意配合调查。
林小姐说:“事情发生以后,我们陪欧女士去报警。由于案发地在望牛墩,我们和她约好去望牛墩报案,但她却迟迟不来。”
对于银行要求欧女士先还欠款再等案件处理一事,林女士解释说,这是银行工作流程,也是一般的催款术语。我们肯定会等案件调查结果出来后,确定了责任方,才会决定由谁来还款。
昨日下午4时许,欧女士乘车去望牛墩报案,她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案情。
温馨提示
合理避滞纳金4招:
1 及早致电客服,协商延期还款。这样,可免付滞纳金;
2 支付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一般为账单金额的10%。但银行会收取持卡人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3 更改最后还款日。可将最后还款日选在发工资后的两三天,这样,还可节制自己消费;
4 使用发卡量较少的银行的信用卡。这类银行对逾期10多天后的信用卡还款,一般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