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事调整、企业改制,南阳市商务局原局长郑国炳大肆收钱。2011年7月7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对郑国炳立案侦查。9月19日,该案侦查终结。2012年1月1日,提起公诉。检察院查明2000年1月至2011年1月,郑国炳借人事调整、企业改制等机会,收受他人贿赂75.1万元人民币、4万元购物卡和1万美元;贪污公款39万元。
2009年5月,南阳市纪委曾对郑国炳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调查,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11年5月,市纪委再次就这一问题与郑国炳谈话。由于群众多次向检察机关举报郑国炳涉嫌作风、受贿等问题,南阳市检察院同步对其进行初查。
检察院对其随身携带的公文包进行了检查,发现钥匙3串、手机6部,内装2000元至5000元现金的信封若干,以及价值不等的购物卡、消费卡的红包十数个等。针对这一意外收获,检察院要求郑国炳对是否收受礼金问题进行说明。郑国炳认为礼金属于共性问题,且已向单位上缴,因而说明了收受礼金16万余元问题,并提供了上缴礼金收据3张。核查收据时,其中一笔数额10万元的日期记载为2011年4月25日,恰为检察院对其调查之前。
针对这一问题深究细查,从商务局经办人王某处获取了郑国炳上缴礼金时间为5月15日,交款时授意王某将日期提前到4月份该院调查之前的证言,初步判断郑国炳掩人耳目的背后潜藏着更大的隐情。结合郑国炳个人使用的手机6部、钥匙3串等问题,分析其很可能与特定关系人保持单线联系或家外有家,遂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结束询问,将其送回单位。继而通过话单分析软件分析通话记录,确定其与多名女性关系暧昧;后发现其在某宾馆长期包租豪华套房;调取宾馆监控录像,了解到一名中年女性经常光顾该房间。至此,打开了突破郑国炳心理防线的缺口。
最终,在办理郑国炳贪污受贿案时,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深挖犯罪意识,采取层层剥笋的办法,挖出了3起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和两起科级干部犯罪大案,在全市引起了巨大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4月2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受贿和抢劫罪依法判处郑国炳无期徒刑。郑国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12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