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自诉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自诉法律 > 刑事自诉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自诉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公子”打人何以成了新闻

中国法律网 来源:新京报 2013-5-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公众并非要求对“王烁们”单独盯紧,而只是提出了要求更加公平的底线诉求。

  5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烁因开车和对方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人,被打者是北京某报女记者及其丈夫。昨天上午,当事人表示,王烁在电话中道歉,双方和解。她说整个道歉过程王烁仅说了一句话,“这件事我做得不对,对不起。”

  这虽然看上去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事件,却成了新闻,因为涉嫌打人者王烁有“京城四少”的特殊身份,以及此人曾之前屡屡惹出事端而备受关注。实际上,2011年,王烁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至东城区法院。那么,这个有前科的“京城四少”为何再生事端?而当初案件究竟判决结果如何,时至今日也欠缺公众一个清晰交代。

  这些年来有关所谓“某二代”的违法案例接连不断,虽然不可就此视为对整个相关群体的堕落标签,但其警醒意义恐怕也决不能止于个案层面。某歌唱家之子的恶性事件发生没有多久,但显然没有成为王烁的前车之鉴,恐怕王烁对自己曾经犯下的前科也难称吸取了教训。

  巴尔扎克曾经有一句戏言:“我希望不久就非常出名,非常受欢迎,非常有名;到那个时候,我就是在社交场合中放个屁都不要紧了,人们会认为这再自然不过了。”如果有的人因为自己的家庭背景,被赋予的先天资源,而社会乃至法律也对此无法提供足够的外部约束力,就容易形成更强烈的暗示,让王烁们自以为没有什么边界是不可逾越的。

  公众并非要求对“王烁们”单独盯紧,而只是提出了要求更公平的底线诉求。“公子”不能变“公害”,如果对于屡屡发生的“恶行”没有惩戒和约束,社会公正又从何谈起。

上一条: · 解构副秘书长:有功是领导的 有过我们当然顶着
下一条: · 最高院关于诈骗案件司法详解
  最新刑事自诉新闻: 
·国际奥委会谴责俄罗斯:办完全政治化的运动会,
·两部门印发通知: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
·俄乌战争|不堪俄疯狂炮轰,乌克兰撤出防御枢纽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最新刑事自诉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0回复)
·伤残鉴定(2回复)
·咨询“刑事起诉律师”(1回复)
·诈骗罪(0回复)
·团伙抢劫三次,主犯和从犯会判几年?(0回复)
  北京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自诉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自诉视频                    全部>>
自考《刑事诉讼法》
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02
刑事诉讼法01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