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被骗贷3000万追不回涉案副行长否认失职,庭上称放贷前想实地调查但被行长拒批
顺德一个小老板私刻公章先后骗取广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5400万元贷款,让银行最终损失了近3000万元。在责任追究中,广发行佛山新江支行时任副行长的林某德被指失职,致使银行陷入小老板的骗局。15日上午,林某德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过堂。他辩称,自己虽然是副行长,却受制于银行领导,并非故意失职。
假公章骗贷几千万
去年年中,广发行佛山分行发现发放出去的300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遂将涉事的深圳实华惠鹏塑胶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简美电器有限公司,以及简美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邓某伟告上法庭。
但是,在禅城法院决定正式受理该案前,邓某伟就向佛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揭出这是他设计主导的一个巨额资金诈骗骗局。
原来,深圳实华公司与简美公司之前是生意合作伙伴,由深圳实华公司向后者提供塑料原料进行生产。2008年,双方为了更好的合作,与广发行佛山分行签订《厂商银授信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广发行佛山分行借钱给简美公司,让简美公司向深圳实华公司买塑料原料,简美公司以广发行佛山分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深圳实华公司支付货款。
以这种模式,三方合作了两年,进展顺利。但是,2009年年底,深圳实华公司时任经理侯某离任,并告知简美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邓某伟:公司决定不再与简美合作搞信贷。这就意味着简美公司不能继续获得广发银行的贷款。
“但是这些钱已经投入到(简美公司)实际的经营中,如果银行贷款到期而无法续贷,简美公司将难以维持。”邓某伟供述,走投无路的他于是决定私刻深圳实华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章,骗取广发行佛山分行的贷款。
邓某伟供认,他于2010年、2011年先后骗取了广发行佛山分行5400万元的贷款。其中,广发行佛山分行希望通过禅城法院追讨的是2011年后放贷的3000万元。
未经核实就放贷
一个小企业的老板私刻几个公章就轻易骗得银行巨额贷款,这不禁让人咋舌。而在责任追究中,广发行佛山新江支行时任副行长林某德被认为难逃其咎。
15日,林某德一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受审,涉嫌违法发放贷款。
公诉机关指控,身为广发行佛山新江支行副行长的林某德从2008年10月开始,负责与深圳实华公司、简美公司的三方厂商银授信合作贷款项目,正是因其屡屡失职,让邓某伟得逞。
2010年、2011年,林某德在没有到深圳实华公司实地核查,并核实其与简美公司是否还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出具了严重失实的银授信业务情况表格和报告,导致广发银行佛山分行据此作出同意贷款决定。
“都是行长许可的”
庭审中,林某德多次辩称,自己虽然是副行长,却受制于银行领导,没有权力,并非故意失职。
林某德称,在贷前调查阶段和贷后审查阶段,他曾多次提出要到深圳实华公司调查,但是被行长以“银行经营状况不好,要多点精力开发本土客户”为由拒批。
另外,他告诉法官,两次签订授信协议时,行长也都在现场。其中2010年签协议时,由于当时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已经与简美公司合作了两年,彼此间有了信任,于是就没有执行“专人面签,现场核实”的规定,而是让邓某伟把合同带回去,这也是行长所许可的。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黄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