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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法定婚龄降低为18岁 但不提倡人人都18岁结婚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最近两天,要问哪位代表委员最火?非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莫属。她的“降低法定婚龄,男女都为18岁”、“让刚当上爸爸的男同志也跟着老婆休产假,单位要照发工资”等多项建议,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

  昨晚,黄细花做客搜狐微访谈、接受网友提问时坦陈,关于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是因为一些低龄“未婚同居”者,婚姻得不到法律保护,“建议法律允许公民18岁可结婚,但我并不提倡人人都18岁结婚。”

  黄细花说,“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这个话题一出来,网上就有人批评我,我的意思并不是强迫大家18岁就必须结婚。”

  黄细花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现行的法定婚龄是历史上最高,也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一般来说,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国男女青少年从性成熟到法定结婚年龄之间的时间长达6年之久,容易造成一些社会问题。比如一些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而想结婚的人,干脆就“未婚同居”造成事实婚姻,但法律不承认不保护这种婚姻。

  昨晚,在回答网友提问时,黄细花坦陈,真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反响,“(感觉)有点压力,怕被大家误解,怕被评为雷人建议。”

  “其实我只是建议法律允许18岁可以结婚,可大家误认为我提倡人人都18岁结婚。”黄细花说,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同样的道理,法律不提倡18岁就结婚,但法律坚决捍卫和保护你结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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