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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降价废强制险 出意外了谁赔偿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1-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12月24日下午,铁道部正式发布了明年1月1日起全国火车票的降价公告,并列举了火车票降价的依据和计算方式。本网提醒旅客,25日起火车站、代售点、电话、网络开始发售2013年1月1日的火车票,预售期恢复为12天,出票后旅客可发现票价变化。

  往返各地车票降价0.5元至4元

  根据国务院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号废止。从当天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新票价降价幅度并非此前公众猜测的票面价格的2%,而是基本票价的2%,这里的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绿皮车的硬座票价。铁道部称,取消强制保险的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缩小票价计费单位。具体为:将旅客票价最小计费单位由之前的1元调整为0.5元,强制保险费不足0.5元的,票价相应降低0.5元;超过0.5元、不足1元的,票价相应降低1元。除实行公交化票价的线路外,每张火车票的票价都会有所降低,最少下降0.5元。这也就是许多旅客购买明年1月1号后的降价票,会出现5毛钱零头的原因。

  废除强制险意外谁赔偿?

  从明年1月1日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而《条例》第六条规定“铁路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百分之二收费”。也就是说,强制保险费不区分列车等级和席别,每张火车票中均包含,都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而不是全部票价的2%。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绿皮车)的硬座票价。以衡阳至怀化的火车票为例,“绿皮车”时代硬座票价只有20多块钱,意外伤害险只有4毛多钱。

  据了解,该《条例》废止,取消强制保险的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适当缩小票价计费单位,降价幅度等于或大于强制保险费的处理方式。具体为:将旅客票价最小计费单位由1元调整为0.5元,强制保险费不足0.5元的,票价相应降低0.5元;超过0.5元、不足1元的,票价相应降低1元。除实行公交化票价的线路外,每张火车票的票价都会有所降低,最少扣减额0.5元,这也意味着以后有些火车票的票价将出现5毛钱的零头。

  对于火车票价格下降,大多旅客表示,火车票降价是个利民的好事,虽然每张票价只下降了0.5元到4元,但全国每天的车票加起来,就是个不小的数目,因此,这是政府为民办实事。但也有很多旅客担心,由于取消了强制保险,如果乘火车出现伤害时,该如何赔偿的问题。

  对此,铁道部表示,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但如果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比如有人利用铁路自杀,铁路运输企业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车票预售期恢复为12天

  根据国务院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从当天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

  记者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票价查询,发现系统中可以查到的明年1月1日的部分车票已经显示降价,但多数中短途列车票价调整甚微,多数列车只有5角、1元这样的差异。 以衡阳到广州的K9121次列车为例,之前硬座票的价格为76元,明年1月1号后,票价下降1元,即75元。

  记者从衡阳火车站了解到,从25日开始,火车站恢复了12天的车票预售期,也就是说,旅客已可购买到明年1月1号后的降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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