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犹如深圳大部制改革导致“1正12副”的怪异现象一样,河南公安系统的机构改革,也不可避免地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
这几天,有关河南公安系统撤销公安分局、变沿用60多年的“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警务设置为两级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如此减少一级机关,“做事”的人必然会大大增加,一线警力匮乏的矛盾将得到明显缓解。省会郑州警方公布的数据,是基层一线警力将由改革前的23%提高到66%。
基本上认可郑州警方宣布的结果。因此,笔者曾对河南公安系统的这一做法给予过很高的评价,认为这一模式应该尽快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并可以在同样设有分局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系统复制。
可犹如深圳大部制改革导致“1正12副”的怪异现象一样,河南公安系统的机构改革,也不可避免地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
昨天,当新闻标题《河南官员谈撤销公安分局:没有提拔一名干部》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对河南省公安厅的领导,甚至对河南省委、省政府产生了肃然起敬的感觉,认为这才符合共产党不计得失、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可今天,当看到《郑州撤公安分局后增38个副处职位吸引警力下沉》的消息后,我无语了,原来河南公安系统也未能摆脱“官本位”的窠臼,借机构改革大量增加“官帽子”,以让“弟兄们”在改革中获利。
别光看仅新增了38个副处级职位,因“水涨船高”所带来的新职位必然是38的N倍。也就是说,因为新增了38个副处级职位,正科级、副科级干部也将随之增加,数倍于38的干部将因此得到提拔。
机构改革后,由于每个派出所内设“五队一室”,规格均为正科级,各大队设俩正职俩副职;大队下设3-5个中队,规格均为副科级,各中队设俩正职;郑州全市480个社区警务室也借此按副科级配备。因此,河南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人数,在撤销分局后就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以新乡市公安局为例,改革前6个公安分局副处级干部只有12个,而改革后12个派出所需要副处级干部24人,增加了一倍;原先6个治安大队,现在也相应增加到了12个,正科级干部也是增加了一倍;所有中队也由原先的平民机构升格为副科级机构。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新乡东街派出所共有警员131人,副科级以上的岗位有51人。以此类推,改革后的新乡12个派出所,就拥有了612个副科级以上岗位,再加上市局的领导岗位,新乡市公安局离“全官公安”应该不是太远了。
由于领导职数的增多,将不可避免地削弱一线警力;由于“官位子”更多了,一些“警油子”将更有鱼肉百姓的资本。因此,如此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改革,并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改革,最终也不能真正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笔者纳闷,河南公安系统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派出所,都是按照原城市公安分局确定机构规格和领导职级。那么,现在的派出所不就是原先的分局吗?那有何必称“撤销分局”?说撤销派出所不是更符合实际吗?
严格说来,河南公安此次机构改革,就是增加城区分局数量,撤销派出所。因此,河南省“撤销公安分局”的提法,就是一个“大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