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是海关对进境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以下简称行邮物品)进行归类、估价和征税的重要依据。海关总署于2002年制定的《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旧《完税价格表》)使用至今年7月已有5年多时间,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旅客进出境频繁,并且行邮物品具有数量零星、批次多、品种繁杂且价格变化快的特点,旧《完税价格表》在行邮物品的分类、完税价格的确定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发展,2007年1月1日,海关对进境行邮物品开始正式实行新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5号)后,旧《完税价格表》的滞后性体现得更加明显,因此,对旧《完税价格表》进行修订并发布新《完税价格表》的要求变得越来越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