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企业改制常识
中国法律网 > 企业改制法律 > 企业改制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企业改制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如何控制债务重组的风险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1-3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虽能很好地控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但笔者认为这还并不能完全解决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问题,风险并没有消除。因为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应被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是我国会计制度对资本公积补亏并没有明确的限制,这容易被人钻空子。同时,《会计法》、《破产法》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规范市场运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使我国上市公司走上正轨,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重要的。

  第二、控制风险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债务重组准则本身我们可以看到其对控制风险的重要作用。但有一条,无论会计准则如何强化,最关键的地方在于根据准则规定判断企业经营情况的中介机构。事实上,今年以来,管理层对上市公司业绩的监管力度大大增强,从年初的基金黑幕到关于证券市场的论战,应该说极大的震动了管理层,从财政部公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到中国证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有关股票发行的法规性文件,大家应该对市场充满信心。但是一件事情总要从两方面来看,加强监管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建立标准,二是付诸实施。如果不能通过日常监管工作将标准付诸实施,任何努力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近期的ST深华源年报风波对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从股份走势看,深华源在去年年底连续公布预亏,股价放量下挫,然而在今年二月又连续三次预亏,但此时股价开始企稳,并有主力低吸,四月份,深华源突然宣布扭亏,股价放量上攻,直到被停牌。事实是这样:由于上市公司已经三连亏,ST深华源为了避免被“PT”,不顾新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将4558万元的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公司老总在接受采访时说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由于对新准则理解的不同而造成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是年报其他方面没有问题,只此一处。在财政部下文之前,ST深华源是否“PT”的主动权仍掌握在公司手中,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仅仅起了警示风险的作用。一件普通的个案,最后竟要财政部出面收场,指出债务重组方法不合规定,要求其重编制表。新编报表的结果,深华源将再次亏损是不争的事实。值得注意的是,在事关企业益亏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只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见问题严重。笔者以为,加强监管,不仅要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加大对上市公司监督,更要严字当头,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重建注册会计师的信用基础,恢复广大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的信心,使“立华现象”永远从中国消失。 

上一条: · 企业改制的形式有哪些?
下一条: · 债务重组的影响是什么
  最新企业改制常识: 
·传媒公司经营范围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出资方式
·怎样成立分公司
·分公司怎样变更登记?
  最新企业改制咨询: 
·企业改制工龄该如何结算?(1回复)
·企业改制问题(0回复)
·企业改制(0回复)
·董事辞职个人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就视为(0回复)
·劳动法(0回复)
  北京企业改制律师:   
全部企业改制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企业改制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企业改制视频                    全部>>
企业改制需要职代会同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