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个人注册者“彭伟”成功保住自己注册的域名irizar.com.cn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另一位个人注册者在与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争议仲裁中同样胜出,捍卫了自己irizar.cn域名的所有权。实践再次证明,个人域名注册者与企业注册者同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据悉,与irizar.com.cn域名争议案一样,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起投诉,要求将上海的刘小姐个人注册的irizar.cn域名转移给自己。经专家组裁决,最终驳回了其请求,刘小姐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域名。
在不少人的思维定势中,当个人与企业对簿公堂,个人往往因为“势单力薄”而处于弱势地位。但是,从今年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裁决的一系列个人胜诉的案例中,不难发现,法律不会因为个人的身份问题而影响裁决的最后结果。
irizar.com.cn域名的胜诉者彭伟对记者表示,在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的仲裁通知的时候,她确实有过一丝担心,因为个人毕竟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但是当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她就释然了。彭伟认为,在CN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这两方面,个人和企业都是平等的,个人具有合法拥有域名的权利。
于今年4月成功保住自己注册的sptcc.cn域名的上海市民陈健对记者说,对当时的这一裁决结果他感到满意。他表示,自己注册的CN域名一直都用于交通卡片收藏,属于正当、合法的使用。所以,法律裁决表明,只要个人注册CN域名合理合法,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都不能强行剥夺个人注册的CN域名。
在互联网时代,域名是个人和企业进入电子商务的门槛,是融入互联网参与互联网建设的先决条件。知识产权专家、外交学院教授薛虹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从《个人独资企业法》到新修订的《商标法》,我国法律的发展趋势就是承认各类民事主体从事经济交往活动的平等性。《商标法》已经允许个人申请注册商标,域名管理制度就更没有必要阻止个人申请注册域名这样的网络标志了。我们不应该也不能给“个人”和“组织”进入电子商务的市场设置不同的门槛,尊重作为个人的自然人的权利和一系列行动自由是市场经济机会均等的基本原则。